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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调研检查汇报会

来源 乌鲁木齐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9-11-08 15:11 阅读

11月7日,国家民委对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调研检查汇报会召开。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司长、调研检查组组长田联刚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海荣主持会议。

调研检查组对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田联刚指出,乌鲁木齐市有着悠久优良的民族团结传统,民族团结工作基础牢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线突出、主题鲜明、务实具体、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开展创建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抓创建;强化教育引领,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抓创建;深化“三交”,构建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抓创建;聚焦和谐稳定,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抓创建。下一步,乌鲁木齐市要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做民族团结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聚焦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解决好一些地方和领域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总结提炼创建经验,不断巩固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度。要进一步深化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搭建平台,丰富创建载体,拓展交流领域和空间,选树培育更多创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族群众在思想上生活上精神上的深度“三交”。要坚持以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副局长)何成钢对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初验情况进行点评,认为乌鲁木齐市坚持聚焦总目标,立足工作全局,团结一心、不懈努力,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组织基础,厚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思想基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社会基础。全市社会稳定根基更加牢固,高质量发展更加持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宗教领域更加和睦,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已经达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创建标准。

徐海荣在主持会议时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之路永无止境,示范创建永远在路上。乌鲁木齐市将全面贯彻落实调研检查组的指示要求,以肯定为动力,以要求为鞭策,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局面。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坚持用总书记伟大思想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实践,确保民族团结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民族团结,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三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五观”。四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五要推进构建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六要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公正执法,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

在乌鲁木齐期间,调研检查组一行深入社区、学校、博物馆等地,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群众评议、个别访谈、参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

我市及兵团十二师领导牙生•司地克、张爱华、魏毅、刘艳东、艾克拜尔•吐尔洪、刘月星、隋荣、谢少迪、苏豫,各区(县)委书记,市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来源:红山网

记者:苏军亚

新媒体编辑:程志豪

责任编辑:段洁

主编: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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