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信息
  4. 乌市要闻
  5. 正文

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达100%

来源 天山网 发布时间 2020-08-13 15:08 阅读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12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会。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葛广峰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我们联合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水务等多个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一是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工作合力。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包装和暂存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同时,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置。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管。医疗机构每日对医疗污水中余氯含量检测2次,根据测定结果,动态调整消毒剂投放量,确保消杀全面到位。

二是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力度。通过电话调度、视频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隔离点、医用织物洗涤机构和污水处理厂等场所实施全过程监管。全面摸排30余家重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情况,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每日分析医疗废物产生量、处置量的变化情况,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处置措施,确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将乌鲁木齐市17家污水处理厂、4家医用织物专业洗涤机构和7家医院洗衣房全部纳入污水监管范围,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实时关注进水余氯和出水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变化情况,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加大集中医学观察点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对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做好设施运行和消毒措施;没有的则进行源头洗漱池和马桶投药消毒,阻断病毒通过污水传播的途径。

三是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我们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基础上,自我加压,提高工作标准,完善相应举措,积极开展医疗废物协同处置,不断提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应急能力。

目前,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达100%。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用织物洗涤机构、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所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运行正常,消毒到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