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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生产企业封闭管理 落实“五统一”工作标准

来源 天山网 发布时间 2020-08-14 17:08 阅读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13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二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如何确保疫情期间生产企业的防疫安全。

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李宁介绍,疫情期间,为保障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物资供应,部分企业保持了正常的运转生产,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生产企业实行封闭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确保企业员工身体健康、企业安全生产。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是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环境消杀到位。开展进出人员登记与每日3次体温检测工作,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定期开展消毒、减少人员聚集、安全错峰就餐,加强员工宿舍和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乌鲁木齐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方案》,做好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针对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就餐区域的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操作按钮、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的物体、部件表面,使用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

三是落实人员排查制度,确保员工排查到位。实行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做好排查登记,设置临时留观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症状的,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落实统一管理,确保设施物资配备到位。落实“五统一”工作标准,即统一健康筛查、统一岗位管理、统一安排分餐、统一封闭管理、统一科学安排住宿。同时,加强科普宣传,督促员工落实防护要求;做好员工防护物资的储备发放,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等,让员工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应急临时隔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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