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米东区区级部门权责清单的说明
索 引 号 | xjmd001-2022-0000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16:46 |
名 称 | 关于调整米东区区级部门权责清单的说明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关于调整 东区 清单 说明 |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党编办〔2019〕16号)和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提醒》有关规定,对全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经梳理,此次权责清单调整涵盖非涉密23家单位,共计1819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08项,行政处罚类1242项,行政强制类81项,行政征收类5项,行政给付类26项,行政检查类190项,行政确认类25项,行政奖励类45项,行政裁决类6项,其他类91项)。已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米东区委编办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