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信息
  4. 乌市文件
  5. 正文

乌政办〔2018〕80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4-23 05:04 阅读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2日

乌鲁木齐市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绿地综合服务功能和特色品味,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考核对象及考核机制
(一)考核机构: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行政辖区内各类绿地养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各区(县)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绿地日常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绿化PPP项目运营期内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县)绿化主管部门、PPP项目实施机构等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执行。
(二)考核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绿地养护管理单位、社会化养护管理单位、PPP项目公司等。
(三)考核机制:考核机构应根据各类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组建专家库,建立“双随机”考核机制,并按照年度绿地养护管理计划及要求成立考核组。
1.考核人员由考核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7人组成,考核组组长为考核责任人,由考核人员推选产生,任期一年。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已参与各类绿地建设养护管理和绿化PPP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作为该项目考核人员。
2.考核机构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随机选定。
二、考核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绿地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绿化部分:植物长势、整形修剪、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灌溉施肥、松土除草等。

(二)配套部分:景观设施、基础设施等。
(三)环境卫生:绿地、园路、设施、水体、公厕等环境卫生。
(四)内业资料:制定完善的日常养护维护管理计划、养护维护管理制度;建立绿化养护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植物明细、养护作业、日常巡查、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栽、松土除草、景观设施、基础设施、投诉处理等各项养护操作;做好人、材、机使用记录并建立检查日志;所有购进的绿化养护相关药剂、材料、物品必须留存采购单据、检验检疫证、合格证等应有的合法票据。
(五)应急处理:在绿地养护过程中或在绿地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
四、考核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4.《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令第3号);
5.《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
6.《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7.《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
8.《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政府令第73号)。
(二)行业标准及规范:
1.《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2.《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 50085-2007);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4.《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XJJ046-2012);
5.《乌鲁木齐市公园绿地养护管理标准》(DBN6501/TL001-2013);
6.《乌鲁木齐市道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DBN6501/TL001-2013);
7.《乌鲁木齐市道路、公园绿地分级标准》(DBN6501/TL003-2013)。
五、考核方式
我市各类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采用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年度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和PPP项目运营期年终考核时限规定,考核期自上年度11月至本年度10月进行,共计12个月。
(一)月考核
月考核采用常规考核和重大活动、节日前突击考核(突击考核所扣分数累计计入当月考核总分)两种方式进行,按照各类绿地养护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分级标准实行差别化考核,考核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考核组当场公布考核结果,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于考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考核组应当书面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检,确保城市绿化成果不受损害。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对内业资料进行考核打分,对考核打分结果按照年度养护管理绩效考核评定表进行汇总。
被考核单位按照养护工序对全年养护管理各项工作和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同时对本年度绿地养护管理成本进行核算分析,作为第二年度养护管理经费核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按照年度养护管理工作档案目录汇总档案资料提交考核机构归档备案。
考核组书面报告全年考核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与本年度全部考核资料一并报送考核机构。
考核结果运用
(一)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结果运用
各区(县)年度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工作纳入年度林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与林业园林绿化补助奖励资金挂钩,与拨付的各类绿地养护经费挂钩。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并适时向媒体公布。
(二)各区(县)绿化主管部门考核运用
由区(县)政府财政负担的社会化养护管理绿地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社会化养护管理经费挂钩;当考核结果不达标时,区(县)绿化主管部门约谈社会化养护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按协议约定,扣除相应比例的养护管理经费或终止协议。
由单位自行养护管理的各类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与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等评选挂钩;当考核结果不达标时,区(县)绿化主管部门约谈自行养护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的资格。
(三)市、区(县)园林绿化PPP项目运营期考核结果运用
将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可用性服务费及绿化养护管理运维绩效服务费挂钩,并按照《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规定,项目建设成本需参与绩效考核,且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小于30%。
当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时,政府方约谈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中标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并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约定进行整改;如因项目公司或中标社会资本方原因达不到整改目标,政府方按约定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当年可用性服务费。
(四)未尽事宜,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乌鲁木齐市一级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2.《乌鲁木齐市二级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3.《乌鲁木齐市三级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4.年度养护管理绩效考核评定表

5.年度养护管理工作档案目录 附件1乌鲁木齐市一级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标准(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考核时间:                     总得分: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一、绿化部分(65分)(一)植物长势(30)乔木1.乔木成活率100%,因养护不当,缺株、死树每株扣1分,胸径≥20cm的死树每株扣3分,并按考核整改要求时限进行整改,未按整改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每株扣2分;(整改时限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组现场研究核定)2.除特型景观树外,乔木树干挺直,倾斜度超过10°的树木,每株扣0.5分;3.特型景观树补植需与原施工图设计品种、规格一致,其余死树补植时需按照与原品种一致,与留存树木同规格的要求进行补植,不符合要求每株扣1分;4.每年早春、晚秋对树干各涂白1次,缺一次扣2分;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1.2-1.5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涂液时应对树皮缝隙、孔洞、树杈等处重复涂刷,避免涂刷流失、刷花刷漏、干后脱落,未按要求涂白,每株扣1分;(涂白剂制作方法:生石灰10份,水30份,食盐1份,粘着剂1份,石硫合剂原液1份)5.秋季做好各类树木针对性防冻措施,每出现一处冻害,每株扣0.5分。灌木1.灌木成活率100%,因养护不当造成缺株、死株的,孤植灌木每株扣0.5分,片植灌木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2.秋季做好各类灌木针对性防冻措施,每出现一处冻害,孤植灌木每株扣0.5分,片植灌木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3.入冬前及时对造型灌木进行草帘捆扎保护,并在春季及时去除,未按要求做好捆扎的每株扣0.5分。宿根

花卉1.成活率100%,死株、缺株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2.枯枝残花及时修剪、摘除,未及时处理,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3.按照花卉品种,分类做好平茬、包裹、覆盖等冬季防冻措施。未按要求做好防冻处理的,每平方米扣0.5分;4.根据宿根花卉品种、生长特性及景观效果,3-5年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扣5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一、二年生草花1.一、二年生草花应生长旺盛,花色艳丽,因养护不当出现明显枯萎、缺株倒伏、花弱小的,每平方米扣0.5分;2.及时更换、补栽影响景观效果的草花,更换、补栽草花色彩搭配不合理的,每平方米扣0.5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换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3.原则上草花种植区域按照原设计每年进行栽植,未按要求种植的扣5分。草坪和地被1.生长旺盛,色相及高度一致,无枯黄叶,整齐美观,节根不裸露,未达到要求的每平方米扣0.5分;2.覆盖率达到100%,有大于0.2平方米的集中斑秃,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3.根据草坪生长势及景观效果实际,5-8年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的扣5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攀缘
植物1.成活率100%,缺株、死株的每米扣0.2分;2.及时做好牵引,立体覆盖面积累计每缺1平方米,扣0.2分。3.根据生长周期及景观效果,5-8年进行整形修剪更新一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的扣5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一、绿化部分(65分)(二)整形修剪 (15分)乔木1.树冠应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及时剪除树木的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折损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和枯死枝,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每株扣1分;2.剪口、锯口应平滑,不留残桩,锯口直径超过5cm的要及时涂愈伤涂膜剂,未按要求处理到位的每株扣0.5分;3.乔木修剪需满足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安全需求,影响通行安全的每株扣0.5分。灌木1.孤植灌木冠形应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应及时剪除灌木的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折损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和枯死枝,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的每株扣0.5分,2.片植灌木、绿篱灌木应及时修剪病虫枝、折损枝、萌孽枝和枯死枝,应保持篱面平整饱满,直线处正直,曲线处弧度圆润,线条流畅,轮廓清晰,层次分明,不露空缺,下部不空虚,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5分;3.灌木修剪应符合行车视线安全要求,中央分隔绿带灌木修剪应符合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要求,未按要求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5分。草坪和地被1.草坪和地被植物修剪需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生长特性进行,草坪高度控制在6-10cm,未按规定做好草坪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5分;2.老化草坪做好打孔、切根、疏草工作,未按要求处理造成草坪生长不良、景观效果差的扣2分。(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5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1.及时防治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因处置不力,造成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及花卉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萎蔫、落叶,枯枝流胶、流液、死亡等影响景观的,乔木、孤植灌木每株扣0.5分,片植灌木、草坪、地被及花卉累计每平米扣0.5分,发生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扣3分;2.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用药应符合规定,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未按要求施用的扣2分;3.药剂配比正确无误,发生药害事故每次扣2分,重大药害事故造成植物死亡的每次扣5分。(四)灌溉施肥 (10分)灌溉1.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和实际情况适时浇水,植物无黄叶、萎蔫、落叶、干枯等现象,发生此类现象,乔木、孤植灌木每株扣0.5分,片植灌木、宿根花卉、一、二年生草花每平方米扣0.5分;2.每年入冬前低温季做好冬灌工作,未按要求做好冬灌的扣3分;3.每年冬灌后将喷灌系统管道内的水排泄,难以靠管线找坡的方法实现泄水的可以借助空压机来完成泄水防冻的任务,未按要求处理的扣2分。施肥1.乔木、灌木每年在春季或秋季施肥1次,对于初栽2年后的乔木、灌木,每年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的每次扣2分;2.宿根花卉每年在春季或秋季施肥1次,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2分;3.一、二年生草花在栽植前施底肥1次,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2分;4.草坪每年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1分。(五)松土除草 (5分)松土1.绿地内的乔灌木和花卉要及时松土,未及时松土,造成绿地内土壤板结的每平方米扣1分;2.乔木、孤植灌木应做与环境协调的下沉式树穴,乔木树穴直径应大于8-10倍胸径,孤植灌木树穴直径不小于60cm,未按要求做下沉式树穴的每株扣0.5分;除草1.绿地内的乔木、孤植灌木树穴内要及时除草,未及时清理,杂草明显的每株扣0.5分;2.草坪、地被、花卉中应无明显杂草,有明显杂草的,累计每10平方米扣0.5分;3.除草后导致绿地斑秃后未及时补植,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二、配套部分(10分)(一)景观设施 (5分)建筑及构筑物1.外立面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根据建筑外立面材质定期修缮粉刷,未按要求修缮粉刷的每栋建筑及构筑物扣1分;2.建筑室内干净整洁、内部各项设施可正常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要求的每栋建筑扣1分。景观
小品1.亭廊、花架、置石等景观小品表面干净,无污垢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不符合要求的每个单体扣1分。2.不适于攀爬的小品必须设置醒目标志和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的每个小品扣0.5分;3.景观小品配置植物的位置种植穴不得空缺,种植穴内有杂草、空缺的每个小品扣0.5分。景观
水体1.水质清澈、无污物、无异味,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2.驳岸安全稳固,无缺损松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3.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齐全,喷泉、循环及动力设施完好无损,正常开放运行,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园路及铺装广场1.园路、路沿石完好无损,地面砖及路沿石不松动、不沉陷、无破损、不缺失、无裂缝、无凹凸不平,不符合要求的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2.无障碍设施必须完好、通畅,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城市
家具1.坐凳、护栏、垃圾桶、标识牌、灯具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完好无损、运转正常,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扣0.5分;2.娱乐健身设施应标明生产单位及使用要求、操作规程,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扣0.5分。(二)基础设施 (5分)灌溉
系统1.喷头的喷洒功能使用正常,喷头无缺失损坏,阀门井、泄水井井体无损坏,井盖无缺失,不符合要求的喷头每个扣0.1分,井体、井盖每个扣0.5分;2.井内的构配件、连接件及喷头等不应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出现以上现象的每处扣0.5分。景观
照明1.输配电、景观照明设施保持完整,正常运转,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2.景观照明设施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项管线设施保持完整、安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三、环境卫生(15分)环境
卫生1.除秋季原有裸露地面外,绿地应整洁干净,无明显枯枝、落叶,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2.园路无垃圾、无浮土,无堆放物、堆料、搭棚,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3.及时清除路面杂草和修剪和残留物,做到随产随清,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4.垃圾箱里杂物每天清理,做到垃圾不过夜,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5.树木、绿篱上无悬挂物、无晾晒物,树干无招贴广告、铁丝铁钉及包裹杂物,树池内无杂草杂物,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6.景观水池壁清洁,及时打捞水面垃圾,无漂浮垃圾、杂生水草或明显污染脏物,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7.秋季做好落叶清扫,冬季做好路面防滑及积雪清理工作,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的每次扣1分;8.厕所内无乱堆、乱放,无明显臭味、无蝇蛆、无积水、无堵塞,地面、蹲台面、挡板、天花板、灯具、洗手盆等设施干净无污垢、无破损,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9.每年4-10月,所有节庆及重大节日前5日内做好乔木、灌木的冲洗及降尘工作,未按要求做好冲洗及降尘工作的每次扣3分。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四、内业资料(5分)内业
资料制定完善的日常养护管理计划、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养护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植物明细、养护作业、日常巡查、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栽、松土除草、景观设施、基础设施、投诉处理等各项养护操作;做好人、材、机使用记录并建立检查日志;所有购进的绿化养护相关药剂、材料、物品必须留存采购单据、检验检疫证、合格证等应有的合法票据;各项资料必须完备,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五、应急事件处理(5分)应急
处理在绿地管养过程中受到举报、投诉、通报、媒体曝光及上级领导点名批评,造成负面影响,经查确认属实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扣5分。(按次累加,扣分不封顶)总计 考核责任人(签字):
考核组成员(签字): 附件2乌鲁木齐市二级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标准(总分100分)项目名称:                                                            考核时间:                                          总得分: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一、绿化部分(65分)(一)植物长势(30)乔木1.乔木成活率100%,因养护不当,缺株、死树每株扣0.5分,胸径≥20cm的死树每株扣2分,并按考核整改要求时限进行整改,未按整改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每株扣1分;(整改时限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组现场研究核定)2.除特型景观树外,乔木树干挺直,倾斜度超过10°的树木,每株扣0.5分;3特型景观树补植需与原施工图设计品种、规格一致,其余死树补植时需按照与原品种一致,与留存树木同规格的要求进行补植,不符合要求每株扣0.5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4.每年早春、晚秋对树干各涂白1次,缺一次扣2分;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1.2-1.5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涂液时应对树皮缝隙、孔洞、树杈等处重复涂刷,避免涂刷流失、刷花刷漏、干后脱落,未按要求涂白,每株扣0.5分;(涂白剂制作方法:生石灰10份,水30份,食盐1份,粘着剂1份,石硫合剂原液1份)5.秋季做好各类树木针对性防冻措施,出现严重冻害影响景观效果或导致树木死亡的,每株扣0.5分。灌木1.灌木成活率100%,因养护不当造成缺株、死株的,孤植灌木每株扣0.2分,片植灌木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2.秋季做好各类灌木针对性防冻措施,出现严重冻害影响景观效果或导致灌木死亡的,孤植灌木每株扣0.5分,片植灌木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3.入冬前及时对造型灌木进行草帘捆扎保护,并在春季及时去除,未按要求做好捆扎的每株扣0.2分。宿根
花卉1.成活率100%,死株、缺株累计每平方米扣0.05分;2.枯枝残花及时修剪、摘除,未及时处理,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3.按照花卉品种,分类做好平茬、包裹、覆盖等冬季防冻措施。未按要求做好防冻处理的,每平方米扣0.2分;4.根据宿根花卉生长特性及景观效果,3-5年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扣3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一、二年生草花1.一、二年生草花应生长旺盛,花色艳丽,因养护不当出现明显枯萎、缺株倒伏、死亡的,每平方米扣0.2分;2.及时更换、补栽影响景观效果的草花,更换、补栽草花色彩搭配不合理的,每平方米扣0.2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换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3.原则上草花种植区域按照原设计每年进行栽植,未按要求种植的扣3分。草坪和地被1.生长旺盛,色相及高度一致,无枯黄叶,整齐美观,节根不裸露,未达到要求的每平方米扣0.2分;2.覆盖率达到100%,有大于0.5平方米的集中斑秃,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3.根据草坪生长势及景观效果实际,5-8年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的扣3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攀缘
植物1.成活率100%,缺株、死株的每米扣0.1分;2.及时做好牵引,立体覆盖面积累计每缺2平方米,扣0.1分。3.根据生长周期及景观效果,5-8年进行整形修剪更新一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的扣3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一、绿化部分(65分)(二)整形修剪 (15分)乔木1.树冠应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及时剪除树木的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折损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和枯死枝,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每株扣0.5分;2.剪口、锯口应平滑,不留残桩,锯口直径超过5cm的要及时涂愈伤涂膜剂,未按要求处理到位的每株扣0.3分;3.乔木修剪需满足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安全需求,影响通行安全的每株扣0.2分。灌木1.孤植灌木冠形应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应及时剪除灌木的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折损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和枯死枝,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的每株扣0.3分,2.片植灌木、绿篱灌木应及时修剪病虫枝、折损枝、萌孽枝和枯死枝,应保持篱面平整饱满,直线处正直,曲线处弧度圆润,线条流畅,轮廓清晰,层次分明,不露空缺,下部不空虚,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3分;3.灌木修剪应符合行车视线安全要求,中央分隔绿带灌木修剪应符合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要求,未按要求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2分。草坪和地被1.草坪和地被植物修剪需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生长特性进行,草坪高度控制在6-10cm,未按规定做好草坪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3分;2.老化草坪做好打孔、切根、疏草工作,未按要求处理造成草坪生长不良、景观效果差的扣1分。(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5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1.及时防治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因处置不力,造成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及花卉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萎蔫、落叶,枯枝流胶、流液、死亡等影响景观的,乔木、孤植灌木每株扣0.2分,片植灌木、草坪、地被及花卉累计每平米扣0.2分,发生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扣2分;2.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用药应符合规定,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未按要求施用的扣1分;3.药剂配比正确无误,发生药害事故每次扣1分,重大药害事故造成植物死亡的每次扣3分。(四)灌溉施肥 (10分)灌溉1.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和实际情况适时浇水,未及时浇水造成植物出现大面积黄叶、萎蔫、落叶、干枯等现象的,乔木、孤植灌木每株扣0.2分,片植灌木、草坪、地被和花卉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2.每年入冬前低温季做好冬灌工作,未按要求做好冬灌的扣2分;3.每年冬灌后将喷灌系统管道内的水排泄,难以靠管线找坡的方法实现泄水的可以借助空压机来完成泄水防冻的任务,未按要求处理的扣1分。施肥1.乔木、灌木每年在春季或秋季施肥1次,对于初栽2年后的乔木、灌木,每年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的每次扣1分;2.宿根花卉每年在春季或秋季施肥1次,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1分;3.一、二年生草花在栽植前施底肥1次,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1分;4.草坪每年在生长期追肥1-2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0.5分。(五)松土除草 (5分)松土1.绿地内的乔灌木和花卉要及时松土,未及时松土,造成绿地内土壤板结的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2.乔木、孤植灌木应做与环境协调的下沉式树穴,未做下沉式树穴的每株扣0.2分;除草1.绿地内的乔木、孤植灌木树穴内要及时除草,未及时清理,杂草明显的每株扣0.2分;2.草坪、地被、花卉中应无明显杂草,有明显杂草的,累计每10平方米扣0.2分;3.除草后导致绿地斑秃后未及时补植,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二、配套部分(10分)(一)景观设施 (5分)建筑及构筑物1.外立面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根据建筑外立面材质定期修缮粉刷,未按要求修缮粉刷的每栋建筑及构筑物扣0.5分;2.建筑室内干净整洁、内部各项设施可正常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要求的每栋建筑扣0.5分。景观
小品1.亭廊、花架、置石等景观小品表面干净,无污垢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不符合要求的每个单体扣0.5分。2.不适于攀爬的小品必须设置醒目标志和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的每个小品扣0.2分;景观
水体1.水质清澈、无污物、无异味,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驳岸安全稳固,无缺损松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2分;3.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齐全,喷泉、循环及动力设施完好无损,正常开放运行,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园路及铺装广场1.园路、路沿石完好无损,地面砖及路沿石不松动、不沉陷、无破损、不缺失、无裂缝、无凹凸不平,不符合要求的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2.无障碍设施必须完好、通畅,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城市
家具1.坐凳、护栏、垃圾桶、标识牌、灯具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完好无损、运转正常,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扣0.2分;2.娱乐健身设施应标明生产单位及使用要求、操作规程,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扣0.2分。(二)基础设施 (5分)灌溉
系统1.喷头的喷洒功能使用正常,喷头无缺失损坏,阀门井、泄水井井体无损坏,井盖无缺失,不符合要求的喷头每个扣0.05分,井体、井盖每个扣0.5分;2.井内的构配件、连接件及喷头等不应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出现以上现象的每处扣0.2分。景观
照明1.输配电、景观照明设施保持完整,正常运转,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景观照明设施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项管线设施保持完整、安全,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三、环境卫生(15分)环境
卫生1.除秋季原有裸露地面外,绿地应整洁干净,无明显枯枝、落叶,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2.园路无垃圾、堆放物、堆料、搭棚,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3.及时清除路面杂草和修剪和残留物,做到日剪日清运,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2分;4.垃圾箱里杂物每天清理,做到垃圾不外溢,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2分;5.树木、绿篱上无悬挂物、无晾晒物,树干无招贴广告、铁丝铁钉及包裹杂物,树池内无杂物,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6.景观水池壁清洁,定期打捞水面垃圾,无漂浮垃圾、杂生水草或明显污染脏物,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7.秋季做好落叶清扫,冬季做好路面防滑及积雪清理工作,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的每次扣0.5分。8.厕所内无乱堆、乱放,无明显臭味、无蝇蛆、无积水、无堵塞,地面、蹲台面、挡板、天花板、灯具、洗手盆等设施干净无污垢、无破损,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9.每年4-10月,所有节庆及重大节日前5日内做好乔木、灌木的冲洗及降尘工作,未按要求做好冲洗及降尘工作的每次扣3分。 考核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四、内业资料(5分)内业
资料制定完善的日常养护管理计划、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养护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植物明细、养护作业、日常巡查、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栽、松土除草、景观设施、基础设施、投诉处理等各项养护操作;做好人、材、机使用记录并建立检查日志;所有购进的绿化养护相关药剂、材料、物品必须留存采购单据、检验检疫证、合格证等应有的合法票据;各项资料必须完备,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五、应急事件处理(5分)应急
处理在绿地管养过程中受到举报、投诉、通报、媒体曝光及上级领导点名批评,造成负面影响,经查确认属实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扣5分。(按次累加,扣分不封顶)总计 考核责任人(签字):
考核组成员(签字): 附件3乌鲁木齐市三级绿地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标准(总分100分)项目名称:                                                      考核时间:                    总得分:              考核 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一、绿化部分(70分)(一)植物长势(50)乔木1.乔木成活率100%,因养护不当,缺株、死树每株扣0.5分,胸径≥20cm的死树每株扣2分,并按考核整改要求时限进行整改,未按整改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每株扣1分;(整改时限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组现场研究核定)2.除特型景观树外,乔木树干基本挺直,倾斜度超过10°的树木,每株扣0.5分;3.特型景观树补植需与原品种原规格一致,其余死树补植时需按照与原品种一致,与留存树木同规格的要求进行补植,不符合要求每株扣0.5分;4.每年晚秋对树干涂白1次,缺一次扣2分;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1.2-1.5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涂液时应对树皮缝隙、孔洞、树杈等处重复涂刷,避免涂刷流失、刷花刷漏、干后脱落,未按要求涂白,每株扣0.5分;(涂白剂制作方法:生石灰10份,水30份,食盐1份,粘着剂1份,石硫合剂原液1份)灌木1.灌木成活率100%,因养护不当造成缺株、死株的,孤植灌木每株扣0.2分,片植灌木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宿根
花卉1.成活率100%,死株、缺株累计每平方米扣0.05分;2.枯枝残花及时修剪、摘除,未及时处理,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3.根据宿根花卉生长特性及景观效果,3-5年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扣2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草坪和地被1.生长旺盛,色相及高度一致,无枯黄叶,整齐美观,节根不裸露,未达到要求的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2.覆盖率达到100%,有大于0.5平方米的集中斑秃,累计每平方米扣0.5分;3.根据草坪生长势及景观效果实际,5-8年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的扣2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攀缘
植物1.成活率100%,缺株、死株的累计每米扣0.1分;2.及时做好牵引,立体覆盖面积累计每缺少10平方米,扣0.1分。3.根据生长周期及景观效果,5-8年进行整形修剪更新一次,未及时更新景观效果差的扣2分。(根据考核情况,更新时间、品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专家研究核定) 考核 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一、绿化部分(70分)(二)整形修剪 (10分)乔木1.树冠应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及时剪除树木的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折损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和枯死枝,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每株扣0.5分;2.剪口、锯口应平滑,不留残桩,锯口直径超过5cm的要及时涂愈伤涂膜剂,未按要求处理到位的每株扣0.2分;灌木1.孤植灌木冠形应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应及时剪除灌木的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折损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和枯死枝,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的每株扣0.2分;2.片植灌木、绿篱灌木应及时修剪病虫枝、折损枝、萌孽枝和枯死枝,应保持篱面平整饱满,线条基本平直,不露空缺,未及时按要求做好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2分。草坪1.草坪修剪需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生长特性进行,草坪高度控制在10-20cm,未按规定做好草坪修剪的累计每平米扣0.5分;(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5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1.及时防治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因处置不力,造成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及花卉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萎蔫、落叶,枯枝流胶、流液、死亡等影响景观的,乔木、孤植灌木每株扣0.1分,片植灌木、草坪、地被及花卉累计每平米扣0.1分,发生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扣2分;2.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用药应符合规定,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未按要求施用的扣1分;3.药剂配比正确无误,发生药害事故每次扣1分,重大药害事故造成植物死亡的每次扣2分。(四)灌溉施肥 (10分)灌溉1.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和实际情况适时浇水,未及时浇水造成出现大面积黄叶、萎蔫、落叶、干枯等现象的,乔木、孤植灌木每株扣0.2分,片植灌木、草坪、地被和花卉累计每平方米扣0.2分;2.每年入冬前低温季做好冬灌工作,未按要求做好冬灌的扣2分。3.每年冬灌后将喷灌系统管道内的水部分排泄,难以靠管线找坡的方法实现泄水的可以借助空压机来完成泄水防冻的任务,未按要求处理的扣2分。施肥1.乔木、灌木每年在春季或秋季施肥1次,未按要求施肥的每次扣1分;2.宿根花卉每年在春季或秋季施肥1次,在生长期追肥1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1分;3.草坪每年在生长期追肥1次,未按要求施肥,每次扣1分。(五)松土除草 (5分)松土1.应做好每年2次的绿地松土,每少1次扣0.5分;除草1.绿地内应及时做好除草工作,未及时清理,杂草明显的扣1分;2.除草后导致绿地斑秃,累计面积每5平方米扣0.5分。 考核 事项类别考核 项目考核扣分标准单项 扣分分项 得分二、配套灌溉部分 (5分)灌溉
系统1.喷头的喷洒功能使用正常,喷头、阀门井、泄水井基本完好,井盖无缺失,出现井盖缺失的每个扣0.5分;三、环境卫生(15分)环境
卫生1.绿地整洁干净,无明显垃圾杂物堆放及搭棚,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2.树木、绿篱上无悬挂物、无晾晒物,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四、内业资料(5分)内业
资料制定完善的日常养护管理计划、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养护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植物明细、养护作业、日常巡查、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栽、松土除草、景观设施、基础设施、投诉处理等各项养护操作;做好人、材、机使用记录并建立检查日志;所有购进的绿化养护相关药剂、材料、物品必须留存采购单据、检验检疫证、合格证等应有的合法票据;各项资料必须完备,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五、应急事件处理 (5分)应急
处理在绿地管养过程中受到举报、投诉、通报、媒体曝光及上级领导点名批评,造成负面影响,经查确认属实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扣5分。(按次累加,扣分不封顶)总计 考核责任人(签字):
考核组成员(签字): 附件4
年度养护管理绩效考核评定表
年份月份得分总分占比占比得分上年度11月8%12月2%本年度
1月2%2月2%3月4%4月8%5月12%6月10%7月10%8月10%9月12%10月12%年终考核8%合计得分特殊情况加、减分最终得分考核评定考核责任人(签字):


考核组成员(签字):注:(一)特殊加、减分情况:
1.临时占用绿地事宜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任何人、任何单位无权擅自决定,若项目公司擅自决定,经发现现场核实后,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5分;
2.经批准的临时占用绿地应根据“谁占用、谁恢复”“谁收费、谁恢复”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时限及还建约定及时恢复,项目公司负有监督临时占用绿地按期恢复的责任,未按还建约定恢复的,按比例扣除相应养护管理运维绩效服务费,并在考核总分中扣5分;
3.凡在绿地养护管理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年度考核总分加1分。
(二)考核评定:
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见《乌鲁木齐市绿化养护管理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为四个档次,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评为优秀,得分80-90分的(含80分)评为良好,得分70-80分的(含70分)评为达标,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附件5
年度养护管理工作档案目录编号归档文件有(√) 无(×)一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协议书二养护管理的制度文件5养护管理年度计划6养护管理工作制度7养护管理责任人及岗位职责8养护管理例会制度9养护管理考勤制度10养护管理机械使用管理制度11养护管理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2扬尘污染防治制度三养护管理工作的文件13日常养护管理台账(具体操作记录)14人、材、机使用记录15日常检查日志16例会会议纪要、问题处理等往来文件17养护管理月小结18月考核反馈情况整改报告19年度养护管理工作总结四财务文件20养护管理资金支付明细及财务凭证(含水、电、药剂、肥料、材料等)21养护管理成本核算分析报告五声像、电子档案22养护管理工作照片(隐蔽部位的影像材料)23录音、录像资料24电子档案























转载地址:http://www.wlmq.gov.cn/gk/zfwj/2018/391037.ht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