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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xjmd010-2020-0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11-03 16:52
名        称 米东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区 人民政府 2019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情况 情况报告
来        源 司法局

2019年度,米东区围绕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及米东区《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对全区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梳理行政权力事项2098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进驻单位13家,进驻事项219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累计受理业务76932件,时限内办结率98.2%。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业务175项,占进驻总业务的79.9%。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区27个部门1286项办理事项全部在自治区政务网公布,网上可办率达到50.1%。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全区2.86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亿元。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审批,企业开办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和两证整合,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241户;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水、电、气报装办理时限平均缩短40%。政府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法制宣传务实推进。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以法律七进为主线,瞄准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在春节、“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日点,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进集市活动。2019年,全区举办各类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140余场次,各类法制讲座及培训110场次,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法律法规汇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小知识》9万册,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领域法治讲座15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单3万册,受教育群众达7万人次。大力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举办校园法治讲座42场次、参与人数5.5万人次;开展法治实践活动3场次,积极协同教育局组织开展青少年摸拟法庭14场次。二是落细落实七五普法目标任务。以米东区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出发点,起草《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谁执法谁普法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营造法治米东良好舆论氛围。三是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平台开展法学法规学习。截至目前,全区3700余名干部职工依托法宣在线平台开展日常学习,形成了全员主动学法、依法普法的良好氛围。

(三)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度,区政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本年度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中维持3件,驳回1件。在复议工作中,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依法受理,在审理中,坚持从细节入手,以周到、严谨和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及时依法公正解决行政争议。在办案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积极沟通,释明相关法律,有效化解因对法律误解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10余起,节约大量行政资源。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2019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50件,与去年相比案件数下降28%,其中41件涉及房屋征收,4件涉及违法建筑拆除,其他5件。区属各部门也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针对我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协调被诉讼主体与人民法院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建立了政诉讼相关问题座谈机制。结合审判实践,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2019年区政府为应诉主体的行政诉讼案件,已终审判决的,未出现败诉情况。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明确行政调解职责,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区政府通过办公系统公布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办法》,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执行。下发了《关于公布米东区属职能部门行政调解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区属13家行政单位27项行政调解事项,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任务、压实了责任。进一步落实了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主线,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创新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方法,开创了人民调解的新局面。2019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1842件,调解成功1842件,调解成功率100%,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转发《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坚决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涉法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决策。二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我区积极试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问题、年内重点工作都由法律顾问前期提供法律意见或跟踪指导,区征收办聘用专业律师现场指导征收工作,使近年来的征收工作程序规范性有了大幅的提高。城市管理局聘请专业律师加大对日常执法工作的指导,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另外,区水务局、建设局、草原监理所等行政部门和部分乡镇也聘请了法律顾问,实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法律审查制度。2019年,全区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68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9条,被基层政府采用14条,帮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不断形成。一是加大执法规范性建设。为行政执法、文体旅游等执法部门配备了专业执法记录仪,制定了执法过程全程记录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公正,办案流程规范严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坚决杜绝随意性执法,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严谨性不断提升。全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大厅电子大屏、各部门业务网站、宣传板等多种方式,公开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严格文件的规范性清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米东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62件,其中废止44件、修订9件、保留9件,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加大对立法性文件的评审论证和审核把关,按要求及时就市政府相关立法的征求意见进行反馈,2019年依法审查相关文件51份。

三是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开展网上学法普法考试,将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2019年,立足工作第一线,坚持从实务操作入手,组织开展了一期针对土地、规划、行政执法及各乡镇的法律培训,使该领域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组织近30家单位365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上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执法人员档案,作为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依据,实现新申领(换)行政执法证人员编制身份审查和资格动态管理,切实提升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强化。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00余起,法律援助中心(含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6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其中民事25件,刑事77件)。20191月米东区司法局芦草沟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六)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持续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行政机关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认真谋划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行政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的作用。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阵地。二是强化法治考核评价。印发了《米东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工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察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米东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工作特点,分类设定考核指标,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考核流程、结果运用,特别是将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三项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为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乌鲁木齐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进展缓慢;放管服改革的推进步伐有待加快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府将高度重视存在的不足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论证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20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