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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21-04-09 11:04 阅读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向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致贺信精神,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等

乌鲁木齐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新疆网讯(记者苏军亚 盖煜)4月8日,乌鲁木齐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向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致贺信精神,传达学习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安排部署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海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年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深刻阐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客观分析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形势,大力号召全社会植树造林,明确要求加强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我们加强乌鲁木齐绿化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乌鲁木齐绿化行动,让乌鲁木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绿树成荫。一要积极推动绿色发展。

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空间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二要努力增加生态积蓄。坚持不懈推进“树上山”“地变绿”工程,全覆盖绿化城市裸露荒山,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探索拓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渠道,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动员引导各族群众在房前屋后种花栽树,绿化美化社区环境。三要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活。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动各族群众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守护好共同绿色家园。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认识重大意义。《规定》的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必然要求,对于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主动对标对表,严格自我审视,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落实从严管理监督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抓手。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抓紧抓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高质量发展。一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五观”、增强“五个认同”,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二要积极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发展城镇互嵌式社区,建设互嵌式乡村,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工作学习、居住生活。三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真结亲、结真亲、付真情,让结对亲戚的心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统筹线上线下联谊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四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促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五要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民族团结,自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团结,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带动全市民族团结氛围更加浓厚。六要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兵地联动的工作机制,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鲁木齐市落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系到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筑牢防止返贫新贫防线。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新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实施帮扶举措,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增强脱贫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要着力推进农村产业发展。统筹全疆农业资源,把农副产品加工优势同培育产业集群结合起来,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推进一产与二产、三产深度融合,推动农牧民向市民转化,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农牧民增收致富。要补好农村建设短板。着眼农村建设最突出的短板,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改造,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四套班子领导、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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