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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米东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21-0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30 18:25
名        称 关于成立米东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21〕2号 主  题  词 成立 东区 风险 普查 领导小组 的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部、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1号)和《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政办发〔2020〕103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米东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贵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梁 震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胡春娟 西路片区党工委书记

周疆艳 卡子湾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新 东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熊辉刚 南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米 涛 盛达东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何宇峰石化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雪勇 地磅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马合买提·阿木提 永祥街片区管委会主任

马宏霞 古牧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宏君 长山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宏伟 羊毛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余小见 三道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晋江 铁厂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加吾兰 柏杨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范敬巍 芦草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鞠胜海 发改委(工信局)党组副书记、主任(局长)

吴 波 米东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德华 油城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徐旭东 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李 明 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高 鹏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建军 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吾买尔江·玉山 民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新明 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祁 刚 财政局(国资办)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

胡海钢 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

张 宇 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 磊 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杰恩斯·马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于 锋 商务局(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高 萍 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韩志刚 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黄新江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屈 涛 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金 鑫 园林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范新超 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茹志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米东分局副局长

李晓林 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仝锡营 天山东部林业管理局米泉分局局长

肖 飞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草原监理站)米东分站副站长

杜跃武 国网米东供电公司经理

沈际宾 电信公司米东区公司总经理

林 波 中国移动公司米东区分公司经理

侯 钢 中国联通公司米东区营销部经理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研究解决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常态化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片区)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普查办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及主要技术支撑单位指派人员共同组成。普查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联络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成员单位领导如发生变动,由该单位相应继任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发改委参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编制,负责指导全区长输油气管道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管道安全培训,指导各乡镇、片区及各管道企业开展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联系全区工业、通信企业落实基础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工业、通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工业、通信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开展次生煤矿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2.教育局负责教育类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教育类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3.科技局负责组织对灾害普查相关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指导灾害普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研究项目的立项;推动灾害普查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灾害普查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4.民宗局负责全区宗教公共服务体系调查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与宗教公共服务体系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5.米东公安分局、油城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提供本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相关数据。

6.民政局负责指导社会福利(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参与社会福利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开展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资源(能力)调查。

7.财政局(国资办)参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编制,负责区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经费的保障,督促企业参与减灾资源(能力)相关内容的调查与评估,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各类承载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经费绩效管理和灾害储备资金等财力资源调查。

8.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形成全区地质灾害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区应急管理局;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负责全区资源与环境数据整理及补充调查,并按实施细则要求将成果汇交至区应急管理局。

9.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生态环境安全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隐患调查与评估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审核汇集调查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隐患调查与评估的成果。

10.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各乡镇、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排查鉴定工作;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结合房屋建筑调查开展人口空间分布信息调查;开展历史灾害相关内容调查与评估;汇总形成房屋建筑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负责交通职责范围内公路基础设施调查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培训,指导各乡镇、片区开展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调查,指导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公路基础设施风险调查结果汇总、核查、集成及评估分析等工作;审核汇集调查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职责范围内公路基础设施普查成果。

11.城市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各乡镇、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市政桥梁、市政道路)风险调查与评估工作;开展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相关内容调查与评估;汇总形成市政设施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

12.水务局负责水旱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洪水灾害调查与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乡镇、片区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洪水频率图、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和流域尺度水旱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组织实施防洪工程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加工整理水利普查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区水旱灾害普查成果。

13.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形成农业承灾体普查结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三次产业要素及农业承灾体经济价值评估与空间化调查;协助配合开展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相关工作。

14.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风险调查和评估以及开展历史灾害相关内容调查与评估。负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风险调查与评估;负责开展历史灾害相关内容调查与评估。负责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系统风险调查与评估工作。

15.卫健委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实施细则编制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参与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及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相关内容调查。

16.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编制与论证,以及技术培训;负责技术支撑单位遴选;负责审核汇集历史灾害调查、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综合调查与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数据;负责开展综合评估和区划工作;负责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度管理;负责灾害风险普查制图、集成与可视化服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承担主要承灾体经济价值评估;负责地震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细则和技术培训;负责开展相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负责指导各乡镇、片区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重要承灾体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构造图编制、地震危险性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动参数区划等相关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区地震灾害普查成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区范围空间数据制备;负责汇集各部门和单位的普查成果,形成全区综合性成果。

17.统计局负责协调共享全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参与承灾体经济价值评估与空间化相关工作。

18.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草原监理站)米东分站

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细则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乡镇、片区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森林和草原资源清查等相关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普查成果。

19.商务局责第三产业中中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对象相关内容调查与评估;负责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减灾资源(能力)相关内容调查与评估。

20.红十字会负责参与政府综合减灾能力及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涉灾的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

21.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实施细则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乡镇、片区开展上述调查评估区划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历史气象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审核汇集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区气象灾害普查成果。

22.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相关内容调查评估。

23.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米东区分公司负责全区电力设施风险调查与评估及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24.中国电信米东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米东区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米东区营销部负责通信基础设施风险调查与评估;开展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相关工作。


2021年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