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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交通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xjmd000-2021-0000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09 15:30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交通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职能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东区 区建设局 交通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机构职能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人防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城乡建设、交通、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建设、交通、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城乡建设、交通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城乡建设、交通和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勘察设计咨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公用事业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防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担权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监督和管理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人防工程建设;组织实施相关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工作;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论证工作;协调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讯)、消防、交通设施等工程同步建设工作。

(四)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承担管辖权限内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城市客运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指导权限内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六)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勘察设计活动,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七)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其他各项保障方案;参与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总体规划;参与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专项演习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九)监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利用人民防空资源,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支援工作。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协调、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城市建设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引进和开发,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项目合作推进工作及合作期内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以及人民防空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负责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推广实施。

(十二)承担全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提出建立和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议;协调、指导棚户区旧城改造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条件审核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监督全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管理;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纠纷。

(十四)综合协调各乡镇(片区)城乡建设及区级相关部门的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米东区稻香中路253号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356683

负责人:胡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