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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及时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全力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来源 新疆网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8-17 19:08 阅读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乌鲁木齐市重点城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为全力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现阶段,拉运重点物资的4.5吨及以下货运车辆,包括仅从事城市货物配送的车辆,可以申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电子通行证。

8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指挥部了解到,根据自治区规定,通行证发放遵循应发尽发的原则,由保供企业和收发货单位作为托运人进行申领,其中包括“各地进出疫区或跨省区市拉运重点物资的4.5吨及以下货运车辆”,也包括“各静态管理城市(县、区)仅从事城市货物配送的车辆”(以下简称城市配送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4.5吨及以下货运车辆和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证在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申请,可通过“新疆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电子通行证申领”按钮,或登录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应用查询界面进行。

乌鲁木齐市各单位、企业和道路运输经营者落实通行证发放对象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申领。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指挥部组织专岗专人负责电子通行证审核,并公布乌鲁木齐市电子通行证业务咨询电话0991-4886358,及时解答相关政策。

为了让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更加精准报送审核材料,提高审核效率,“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申请操作指南。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重点城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以来,加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指导,推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线下申领”,做到即接即办、应发尽发、全国互认。对持有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的车辆,优先保障,优先放行。截至2022年8月15日,乌鲁木齐市共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716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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