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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君泽畅、发洪)

索  引  号 xjmd057-2022-00011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2-12-19 16:01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君泽畅、发洪)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2022 12 19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2年12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19日-2022年1223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00吨高密度聚乙烯PE管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3737号

新疆君泽畅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环保投资106万元),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3737号租赁新疆蓝天神宇钢结构有限公司4200m2厂房建设高密度聚乙烯PE管生产线8条。年产高密度聚乙烯PE管3000吨、波纹管1000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聚乙烯颗粒、色母等原料经混合搅拌、挤出、定型、切割、检验后得到成品。冬季不生产,办公采暖用电。

一、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配料、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确保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

新型环保外墙保温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盛达东路3359号

新疆发洪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赑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8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盛达东路3359号,项目租赁乌鲁木齐天天亿兆建材有限公司的9700平方米厂房,建设新型环保外墙保温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35万立方米EPS混凝土匀质自保温砌块。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水泥、粉煤灰、熟化聚苯乙烯颗粒经混料搅拌、入模浇筑、脱模、养护、切割、成品检验等,其中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项目办公采暖用电,生产车间无需供热。

一、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切割打磨与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产车间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扬尘;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