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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xjmd000-2023-0001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2-12 17:12
名        称 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东区 消防 救援 大队 2024 公开 抽查 工作计划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消防救援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特制定2024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事项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大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抽查内容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全部事项。

(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二)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二、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五)《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六)《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三、抽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四、抽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抽查比例

(一)对本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年内(自然年)至少监督一次(不含监督复查,下同),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年内至少监督检查两次。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应少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的30%,且年内抽查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抽查比例。

(三)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大队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监督抽查。

六、抽查内容及要求

相关单位是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职责。

七、相关事宜

(一)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抽查对象实行每月抽查,每月月底由“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下一个月抽查计划,并在每月30日前予以公布,各抽查对象可以通过登陆“http://xj.ssj.119.gov.cn/”或关注“乌鲁木齐消防”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抽查结果将在检查后1个工作日内在“http://xj.ssj.119.gov.cn/”抽查结果公示栏目进行公示。或在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的指导下登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手机端查看,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将提前三日通知被抽中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在检查过程中将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过程。

(四)抽查对象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或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复核,发现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反映。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945号

来电方式:335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