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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2025年水稻提产增效项目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米东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9-08 19:09 阅读

为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委粮食生产任务指标和确保粮食安全,稳定我区水稻种植面积,切实保障水稻生产主体种粮收益,调动种植水稻积极性,促进水稻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米东区2025年水稻提产增效项目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米东区作为传统水稻种植区,所产“米泉大米”于2012年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品质优良,市场声誉卓著,年销售额曾超亿元。然而,近年来受市场行情、农业水价及土地流转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收益较高等因素综合影响,水稻种植出现成本与收益倒挂现象,严重挫伤了农民种植积极性,导致水稻种植面积大幅下滑。数据显示,我区水稻种植面积已从2022年的3.53万亩锐减至2024年的1.81万亩,降幅高达48.7%,稳定水稻生产面临严峻挑战。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为所有合法的从事水稻生产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补贴实施条件为三道坝镇、羊毛工镇水稻种植核心区内,由乡镇、村集体统一规划用于水稻种植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

项目资金将专项用于农户购买优质稻种、育秧、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及病虫害统防统治;支持水稻机械化作业及社会化服务。亩均600元,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4月前):发放300元/亩;第二阶段(6月前):发放300元/亩,依据验收合格面积核发。

四、补贴程序

资金拨付流程:项目资金拨付至乡镇、村委会,村委会兑付至水稻种植主体账户,合作社及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一)项目申报:水稻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提交《项目申请表》,流转耕地的附土地承包合同;乡镇组织实施水稻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村级初审与公示:村级全面统计核实、造册、汇总、建立台账,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向乡镇提交项目资金申请;

(三)乡镇复核: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农业、自然资源、纪检等部门,以及村干部农民代表参加的工作组,通过抽查、交叉检查等形式逐村核实抽查水稻种植面积,复核通过后,乡镇向村集体下达《资金拨付通知书》;

(四)抽验核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纪委等部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台账实地抽查核实认定。认定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植面积、使用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注明“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991-6903130”);

(五)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根据公示名单制作《发放表》,农户签字确认,通过银行批量代发至农户社保卡或银行账户,留存银行回单。

咨询单位:米东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991-6903130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米东区2025-2026年水稻提产增效项目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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