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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米东区环保局党组班子、科室大队 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57-2019-0000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19-07-19 14:23
名        称 关于调整米东区环保局党组班子、科室大队 职责分工的通知
文        号 米环发〔2018〕21号 主  题  词 关于调整 东区 环保局 党组班子 大队 职责 的通知
来        源 米东区人民政府

 

 

米东区环境保护局

 

 

 

米环发201821                    签发:黄新江 

 

关于调整米东区环保局党组班子、科室大队

职责分工的通知

 

根据干部人事调整及工作需要,经米东区环保局党组2018220日会议研究,我局试行“局队合一”制度,即科室与中队(科室)间一一对应、联合办公,现决定对局党组班子及各科室、大队分工进行调整如下

一、局党组班子领导分工

欧阳钦华:分管党政办科技生态宣教科。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访惠聚、综治维稳、纪检监察、环督办责任追究组、宣传信息组等工作

黄新江:分管综合业务科、财务室、污控科、信息中心、法制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委会办公室、环督办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

二、科室及对应中队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

    干部:张晓婕(主任)、常咏(出纳)

公岗:别克、李军、马晓英、袁会青(保洁)

对应市环保局处室:办公室、政治处、规划财务处资金财务审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纪检监察室

对应局科室:法制科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协调职责;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职责;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对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监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工作及责任人:张晓婕(环委会办公室、职责内国家审计署审计、“访惠聚”);李军(综合治理、纠风、矛盾纠纷排查、内保、党风廉政建设);马晓英(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单位建设等创建工作);别克(司机、后勤管理);财务室(职责内国家审计署审计)

(二)污控科

干部:白俊(副科长)、李寒

对应市环保局处室:大气环境管理处监测监察处“三同时”、环境统计)

对应中队:四中队,中队长马涛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大气、光、恶臭、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对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总量控制、牵头组织落实总量减排、排污权交易的综合协调职责。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参与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审查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开展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政策成效评估;组织审核大气污染物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参与项目的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负责牵头开展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工作及责任人:白俊(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环境统计、配合开展二普等工作)、李寒(重点对应监测监察处各项工作,制定方案牵头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三)科技生态宣教科

干部:胡建华(科长)

公岗:蔡玫芳

对应市环保局处室:生态保护处(土壤环境管理处)科技教育处

对应中队:二中队,中队长万江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壤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参与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审查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开展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政策成效评估;参与项目的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根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生态保护规划,划定米东区生态保护红线职责。宣传贯彻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与计划;负责信息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工作及责任人:胡建华(十三五环境统计、按照方案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职责内国家审计署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土壤污染防治)、蔡玫芳(信息报送、政务公开)

(四)综合业务科

干部:谢俊莉(科长)

公岗:牛婧莹

对应市环保局处室:水环境管理处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审批处)

对应中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兵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水体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监督实施全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建立和组织实施全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参与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审查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开展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政策成效评估。组织审核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等水污染物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参与项目的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的具体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工作及责任人:谢俊莉(按照方案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牵头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加强与水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水环境保护)

(五)信息中心

干部:刘慧(副主任)

公岗:陈凯

对应市环保局处室:信息中心规划财务处(项目管理)

对应中队:三中队,中队长刘刚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自动监控系统及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建设及稳定运行。负责牵头拟定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管理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周报、月报、年报的撰写。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工作及责任人:刘慧(职责内国家审计署审计、十三五环境统计、按照方案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六)法制科

干部:李春梅(科长)

公岗:阿娜古丽、肖紫滢

对应市环保局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法制科,行政处罚任务

对应局科室:党政办

工作职责: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环境监察执法,按照“查处分离”原则对各类环境行政案件调查取证资料进行审核;组织召开案件审议会,制作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并建立档案;负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组织拟订环境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工作的落实实施,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牵头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各类治理、建设项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负责组织参加公务员网络培训、法宣在线、环境监察培训(含网络培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环境监察大队

对应市环保局处室: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监测监察处(环境应急、环保督查)。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配合税务部门开展“费改税”相关工作。依法对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转情况进行巡查和监督、检查。负责噪声源环境监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中队人员及专项工作:

    1、监察一中队:杨兵(中队长)、盛耀宏

                   公岗:李建平、张金花

    工作职责:承担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职责,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上报各类报表、计划、小结等;负责十三五环境统计、“费改税”资料审核;负责配合“访惠聚”工作队开展园区企业监管;负责配合综合业务科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及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监察二中队:万江(中队长)、孙啸湔 

                   公岗:李洋

 工作职责:负责乡镇环境监察工作,农业源(畜禽养殖)、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包括“散乱污”分类整治、铸造业转型、退出等环保督查工作);负责配合科技生态宣教科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及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察三中队:刘刚(中队长)、温星

                公岗:张琦、赵新民

 工作职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扬尘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预警等;全区建筑工地、砂石厂、混凝土搅拌站及沥青拌合站、洗车场、餐饮业的环境监管;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区域环境噪声源点的管理;负责配合信息中心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及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监察四中队:马涛(中队长)、王莉

                公岗:靳恩慧、张莹璇、许为东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及产生单位医疗废物及核与辐射类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信访案件立案、派单、结案及回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环督办等督办函的办理及答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工作及责任人:靳恩慧(负责局档案管理)、王莉(配合开展局档案管理)

(八)党建工作

胡建华:牵头负责党支部党建工作及民族团结工作

常咏:负责党支部各项材料收集整理

李军: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蔡玫芳:负责民族团结工作

(九)“访惠聚”工作队

工作职责:负责化工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开复工现场审核;配合盛达东路、化工工业园管委会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同时调查处置园区内突发环境应急事故;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201832

 

 

 

 

 

 

                                                                

  米东区环境保护局党政办                   20183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