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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通报

索  引  号 xjmd001-2017-000003 主题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20 17:39
名        称 关于兑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通报
文        号 米政发〔2017〕51号 主  题  词 通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兑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通报

    2016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根据《米东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米政办〔2012〕14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兑现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兑现结果如下:
    一、先进单位(36个)
    (一)化工工业园、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煤炭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古牧地镇、长山子镇、铁厂沟镇、柏杨河乡、芦草沟乡、米东南路片区、卡子湾片区、古牧地西路片区、古牧地东路片区、石化街道、安监局、文化体育旅游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各奖励20000元。
    (二)财政局、米东公安分局、油城公安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商务局(粮食局)、农牧局、农机局、林业园林管理局、水务局、环保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市政市容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奖励10000元。
    (三)煤炭局节约死亡指标1个,奖励10000元;交警大队节约死亡指标6个,奖励60000元;区政府年度考核受到市政府表彰,奖励区安委办20000元。
    二、合格单位(7个)
    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分局、民宗局、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六分局、羊毛工镇、三道坝镇、地磅街道。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部门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完成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