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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7-000016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0-28 13:37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7〕61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十九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整改,举一反三,确保圆满完成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现就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保障火灾形势稳定
  (一)由各乡镇、片区(街道)负责,聚焦总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动村、社区、派出所和便民警务站的力量,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同标准、同安排、同落实、同追责,形成“部门尽责、行业配合、单位自查”的工作局面。
  (二)在清除隐患方面,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将社会面以片区、街道和每个单位为单元,缩小管理区域,进行片对片、点对点的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单位自查自纠,逐户清除火灾隐患。
  (三)各督导检查组要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点督查乡镇、片区(街道)消防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做好台账资料的整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做到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四)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积极推广便民警务站和微型消防站处置初起火灾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便民警务站和微型消防站的力量,实行联勤联动,确保全覆盖。对于未建立便民警务站和微型消防站的区域和单位,要打破单位界限,通过十户联防的模式,整合单位周边力量,成立志愿消防队,一旦遇到火情,能够互相支援,第一时间消除危险,实现“火不成灾”“烟不上天”的目标。
  二、紧盯重点,切实做好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工作
  从我区近期发生火灾的场所来看,居民自建房火灾、垃圾堆垛火灾占比较高;从发生火灾的原因分析,电器线路和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占大多数,火灾稳控工作难度大。
  (一) 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结合近期开展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出租屋、群租房和“三合一”“二合一”场所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查封、关停、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 对高层建筑和老旧小区,要督促居民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结合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居民楼梯间可燃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井堆放杂物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严防“小火亡人”事故;
  (三) 加强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实现“三不出”;
  (四)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不放心单位、场所,坚决顶格处理,及时关停、查封;
  (五) 对于涉及民生无法关停的单位,必须制定十九大期间专项防护方案,确保街道、派出所、社会单位“三位一体”防护,实行领导带班,设置专班,24小时“死看死守”,不间断实行巡查检查;
  (六) 一旦发生火情,乡镇、片区(街道)、社区(村)、派出所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火,迅速将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坚决倒查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各乡镇、片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调动各类媒体及社会培训机构、宣传大使、志愿者等资源,结合消防安保和季节性火灾特点,全面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推送提示信息,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和消防部门开展曝光行动,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规避火灾风险的能力,倒逼火灾隐患整改。
  各乡镇、片区(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实现十九大期间我区“零火灾”的目标,确保我区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坚决打赢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这场硬仗。10月16日前,各乡镇、片区(街道)要认真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梳理出不放心的单位和需要关停的单位企业名单,报区安委办和消防大队。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