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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米东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7-000039 主题分类 方案,通知,文件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2-15 22:03
名        称 关于印发米东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7〕75号 主  题  词 方案,通知,文件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米东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现将《米东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17日

米东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全市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米东区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依托区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范军同志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本部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自治区、市、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 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突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居民自建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分别摸清各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六加一”工作措施。文化、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体旅游、民宗、商务、建设(交通)、等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展览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星级宾馆、体育场馆、客运车站候车室、宗教活动场所、商(市)场、施工工地、住宅小区、人防工程、文物保护单位、燃气经营场所的排查登记;公安部门负责对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登记;安监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登记;乡镇、片区(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负责对群租房的排查登记;各乡镇政府、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结合网格化管理,负责对辖区“三合一”、老旧住宅、居民自建房、少数民族村的排查登记。经排查的场所单位,要逐一填写《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建立《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台账》(附件2)和火灾隐患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台账》每月20日报本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登记工作。
    2、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火灾高危单位等规模较大的高风险场所要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工作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要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结合实际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要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居民自建房、宗教活动场所、“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少数民族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火灾高危单位等规模较大的高风险场所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各乡镇、片区(街道)要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乌政办〔2017〕108号)、《乌鲁木齐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乌政办〔2017〕182号)要求,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要组织电力、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各部门要继续发动行业系统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积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二是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隐患问题,春节前完成“一栋一档”建立以及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要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落实消防日常管理职责;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全区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进行集中曝光,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4、强化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春节前,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高危单位及重点单位再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及时分析当前火灾形势,科学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针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提请区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在全国“两会”召开前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自治区、市、区“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区“两会”前,要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全区要落实社会面消防安全“严管严控”措施。其他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对重大火灾隐患、不放心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盯、巡、守、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分管消防领导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开展培训,确保全员会操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消防模块,会同公安消防部门督促乡镇、片区(街道)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全区100%的片区(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区政府将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新消联办〔2016〕10号),组织公安、综治、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国“两会”前,全区100%的社区完成创建达标。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督促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消防楼长熟悉楼院情况,做到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要组织居民清理楼道、阳台以及住宅周边的堆放杂物,清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各乡镇、片区(街道)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便民警务站和10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要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主要街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再建成投用一批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分批次的进行业务培训,并开展全要素的实战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要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费包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使用经费。要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区政府将统一部署开展“十八类小场所”(指旅馆、网吧、洗浴、美容(美发)、商铺、小歌舞厅、办公场所、居民楼院、小市场、小卫生医疗机构、小易燃易爆场所、幼儿园、学校、生产加工企业、饭店、出租屋、仓库、其他休闲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片区(街道)于总结考评阶段前要将十八类小场所底数台帐(附件3)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针对本辖区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居民自建房、沿街小门店、集中供养机构、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严防“小火亡人”事故。
    (三)强化宣传提素质
    1、抓好重要节点宣传教育。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投放公益海报,社区要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经常性宣传培训。宣传部门要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要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要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消防宣传示范社区,推动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安装工作。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分级组织开展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高层建筑楼院长,以及重点单位、“十八类小场所”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确保在冬防期间全部培训一遍。
    四、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片区(街道)工作职责。各乡镇、片区(街道)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居民自建房、少数民族村寨逐一开展检查,着力解决楼道内堆放杂物,安全通道堵塞,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私拉乱接电线,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
    (二)行业系统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对照《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附件6),全面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治台账和隐患清单,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及时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坚决杜绝先天性隐患。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工作职责。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各行业系统、街道、乡镇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以及沿街门面店、群租房、十八类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0日前)。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针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定期研判调度,强化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对组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区政府将通报讲评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乡镇、片区(街道)、各行业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调度指挥,通过集中约谈、层级督办等措施,进一步严格标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层级督导,严格实施奖惩。区政府将结合实际,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敏感节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片区(街道)也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摸清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确保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施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