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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米东区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8-000039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8-09 02:46
名        称 关于印发米东区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8〕55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米东区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现将《米东区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7月6日

米东区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总目标,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突破口,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着力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和政务数据共享融合,做好行政权力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做到宽准入、优服务、强监管,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幸福感,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行依法政。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的角度出发,制定“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和工作流程。
  2.坚持分类实施。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事求是、因事制宜、分类管理,分期分批尽快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3.坚持惠企便民。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需求为导向,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宗旨,主动作为、上门服务,变群众和企业“跑腿”为政府部门内部流转、信息数据网上互通。
  4.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区、乡镇、片区(街道)及社区(村)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加强对乡镇、片区(街道)的帮助指导,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纵向到底、落地生根。
  5.坚持配套改革。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即: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区政务服务网。进一步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勇于创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形成配套兼容、相辅相成的改革体系。加快建设完善政务信用体系、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配套设施。
  6.坚持创新方式。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融合发展,提高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三)工作目标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 即:在办事服务方面,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做到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在群众咨询投诉方面,指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响应”群众诉求;在执法监管方面,指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做到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检验标准,客观科学评价改革成效,到2018年10 月底前,实现70%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
  (四)实施范围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步骤
  1.梳理公布阶段。2018年5月至10月,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集中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做到重点突破、梯度推进、无缝衔接;2018年10月至12月,根据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实际情况再分批公布。
  2.全面督查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依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已公布事项落实成效开展实地督查检查,查找短板、及时整改,确保政府承诺事项全面落实到位。
  3.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至6月,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二、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快推进本辖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要求,分解落实本级部门改革任务,完善本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不出乡镇(片区、街道)、就近办”。
  (二)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出台我区“最多跑一次”相关配套改革文件和措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并负责督查“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技术服务治理。
  (三)编办: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好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区、各乡镇、片区(街道)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组织区属各部门做好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
  (四)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分批汇总“最多跑一次”事项,推进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全面推广各项政务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的“最多跑一次”办理模式;指导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同步录入和维护工作;完善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
  (五)网信办:负责统筹全区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支撑;加快政务服务网络整合,实现电子政务网络根据政务服务需求延伸,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络整合对接;负责各类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及“最多跑一次”事项在区政务服务网同步录入的技术支持工作;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等信息共享体系,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推动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六)经发委:负责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积极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试点。
  (七)米东公安分局、油城公安分局:负责推进户籍、出入境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等便民服务事项改革工作,负责身份认证相关数据的对接和授权使用。
  (八)交警大队:负责落实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等便民服务事项改革工作。
  (九)财政局:负责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接入区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工作方案,协调上级部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平台运行长效机制;会同地税部门推进行政征收等工作。
  (十)人社局:负责推进职业资格改革,落实职业资格资质事项。
  (十一)社保分局:强化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落实“五证合一”数据共享机制,全面开展精准入户参保工作。
  (十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工商登记以及前置、后置审批事项,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运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证照联办等工作。
  (十三)国土分局:负责会同建设、地税、林业、农牧等部门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
  (十四)教育局:负责涉及入园、入学、升学等相关证明的梳理取消工作;完善和简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
  (十五)卫计委:负责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申请、登记和审批程序;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件,简化再生育审批提供的证明材料、享受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网上预约办证和机构办证的服务方式;加强母婴保健监督执法;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
  (十六)民政局:负责简化婚姻登记、社团登记、老年证办理、社会救助、养老机构设立和慈善组织认定申请、登记和审批程序。
  (十七)法制办:做好权力清单目录梳理,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改革试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明确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十八)其他区级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的督促指导。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规范权力事项。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成果运用,重点清理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做好上级政府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继续调整我区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二)全面梳理公布我区“最多跑一次”事项。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梳理出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做到、目前尚未实现但近期能够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推行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同时,梳理近期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且群众和企业仍需跑多次的事项。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继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清理多头、多层证明和材料要求,梳理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详细说明材料名称、设定依据、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需要证明材料的系统及实施层级。
  牵头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三)深化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同一部门内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编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四)完善“综合进件”窗口建设。在试行重点项目审批“综合进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设立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为主体的综合窗口,分领域设立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建立完善区、各乡镇、片区(街道)二级代办协调服务机制,全面实行"管家式"代办服务,做到服务主动介入、审批全程掌控、困难及时解决,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实现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性化。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编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五)加快推进并联审批机制。以二级代办协调服务为载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投资项目“五阶段”审批流程,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欠缺的办件,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期予以受理和办理,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缺材料补齐。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片区(街道)
  配合单位: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一窗受理”平台、全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全区人口、法人综合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实现数据资源集中归集和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推动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全面推广各项政务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建立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加快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打破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间信息壁垒,连通“信息孤岛”,将各自网上办事系统数据归集至米东区政务服务网,杜绝因部门自建审批系统与区政务服务网“两张皮”造成的“二次录入”现象。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网信办、编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持续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八)探索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借鉴先进省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政府不再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形式审查制”、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等改革经验,探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经发委
  配合单位:编办、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九)加快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推广“网上中介超市”模式,大力推进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中介竞价系统,加快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打破行业垄断;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完善涉审中介机构多维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中介服务信息平台与米东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广园区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化零为整”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制度,“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试点扩面
  牵头单位:编办、经发委、财政局
  配合单位: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安监局、林业局、气象局、环保局、卫计委、人防办、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等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十)健全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加快区、各乡镇、片区(街道)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中心)建设完善工作,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中心)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功能,大幅提高即办件事项比例,在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的基础上,逐步向“一窗受理”“一次办结”转变。将便民服务向各乡镇、片区(街道)和社区(村)下沉,实现同城通力、多点可办。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政务服务办理工作回访机制。
  牵头单位:各乡镇、片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网信办
  配合单位: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十一)推进便民事项多端服务。以服务清单为基础,以实现“一网通办”为目标,打造“互联网十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制定关于深化实体办事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智能电视端和移动通讯端“五端”政务服务实施意见,实现“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清单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2018年年底前实现“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服务全覆盖。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十二)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专线,扩容现有呼叫设备,提高存储能力,形成覆盖全区、链接政府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市民服务热线”,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电话、网络等多样化新媒体信息,政策咨询、社会管理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实现与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编办、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十三)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一次到位协同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
  牵头单位:经发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办
  配合单位:编办、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十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互联网+执法监督”模式和大数据,构建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归集、执法监督、统计分析。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首先将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逐步将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平台监管全覆盖。
  牵头单位:法制办
  配合单位:编办、区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总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以更大的改革魄力、更坚决的改革态度、更有为的改革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全区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安排部署,把“最多跑一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算着干、现场看、盯着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各自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发扬“钉钉子”精神,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反复抓,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协调、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摒弃部门利益,做到舍小利、顾大局。区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细化“最多跑一次”的内涵和工作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各牵头责任单位在落实具体任务过程中要即讲分工、又讲合作,调动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形成和衷共济、群策群力干事业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考核监督。要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结合起来,深入基层,发现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发现突出问题要抓紧解决,对作风不实、揽权不放、推进改革不力的人和事,要切实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区标准一致、改革同步,共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展、成效,及时准确发布涉及改革的各类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