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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米东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8-000049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8-09 03:24
名        称 关于印发米东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8〕47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米东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古牧地镇人民政府、芦草沟乡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
  《米东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1日


米东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运行管理及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专题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秩序,为广大业主营造整洁、干净、畅通、有序的生活环境,根据我区城市运行管理及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各族居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规范停车秩序;盘活闲置的停车场(库)资源,提高现有停车场(库)的使用效率;整治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停车行为,有效遏制小区停车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大厦)停车难问题,形成停车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米东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魏强副区长
  副组长:章新勇建设局(交通局)局长
  成员:钟凤萍卡子湾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慧古牧地西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琴米东南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晓洁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石春林古牧地镇武装部部长
      卢炜芦草沟乡副乡长
      倪刚古牧地东路片区城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马春霞地磅街道城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章新勇兼任。
  四、工作重点
  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1、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出管理机制、停车登记制度、车位管理制度等,引导车主有序停放车辆。
  2、做好对出入小区车辆的登记工作,对外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
  3、做好小区内停车引导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乱停车情况及时进行劝阻和引导,对乱停放车辆张贴友情提示。
  4、做好小区内道路限速、禁停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日常维护,合理施划停车线,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提示,引导督促车主文明停车,自觉将车辆入位。
  5、加大车辆停车管理的宣传力度,促进业主自觉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停车行为习惯。
  (二)优化停车资源
  1、治理整顿“僵尸车”。对小区内“僵尸车”进行查实,联系车主限期将车辆移走,联系不上业主的,报告交管部门强制拖走。
  2、对被占用或挪做他用的停车场地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其使用功能,对小区道路交通重新进行规划和设计,通过设置标示标牌提醒、组织单向通行、实行单侧停车等形式,增加停车泊位,规范业主停车行为。
  3、充分挖掘小区停车潜力,拓宽、平整和硬化小区道路。需要移植绿化的,在不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采用镂空式草砖、上墙上顶式植被、藤蔓式绿化等方式补偿绿化损失面积。
  (三)加强停车秩序整治
  1、加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特别是重点路口和路段的车辆,要做到停放整齐、出行有序。
  2、规范停车秩序,保障无车群体的行路权。禁止车辆停放在消防登高面、占用消防通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各乡镇、片区(街道)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组织宣传策划,营造良好整治工作气氛。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0日—6月15日)
  各乡镇、片区(街道)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挤占公共设施场地、商贩占道经营为重点的综合整治行动,确保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秩序根本性好转。
  (三)总结整改阶段(6月16日- 7月10日)
  各乡镇、片区(街道)要对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开局面、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报区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由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巩固成果阶段(7月11日以后)
  各乡镇、片区(街道)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作法,把建立长效机制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坚持不懈狠抓落实,使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片区(街道)及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工作任务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片区(街道)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运用网络媒体及小区内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让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对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车主要耐心说服,依法办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米东区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其纳入对各乡镇、片区(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的范围。
  (四)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片区(街道)于每月8日、22日前将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小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0日报送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别克,联系电话:13579210367、3354980。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