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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米东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8-000053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8-09 03:40
名        称 关于印发米东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8〕12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米东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米东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1日


米东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8〕49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区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安排
  (一)土地变更调查基本情况。
  经核实,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米东区556个图斑,面积12628.1亩,耕地面积2158.36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伪变化用地、农村道路用地、光伏项目用地)217个,面积6984.2亩;新增建设用地图斑339个,面积5643.9,占耕地面积1239.45亩。其中合法建设用地图斑135个,面积3835.6亩,占耕地面积787.40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图斑244个,面积1808.3亩,占耕地面积452.05亩。经初步核算,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36.47%。
  1、 古牧地镇图斑181个,面积2466.1亩,占耕地图斑面积1491.79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50个,面积846.6亩,占用耕地面积704.74亩;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31个,面积1619.5亩,占用耕地面积787.16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69个,面积319.4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04.59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25.99%。
  2、 长山子镇图斑45个,面积278.3亩,占耕地图斑面积157.92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17个,面积87.4亩,占用耕地面积44.29亩;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8个,面积190.9亩,占用耕地面积113.67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26个,面积115.26亩,违法占用耕地图斑11个,面积38.08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33.50%。
  3、 羊毛工镇图斑19个,面积86.2亩,占耕地图斑面积19.71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12个,面积55.6亩,占用耕地面积18.48亩;新增建设用地7个,面积30.6亩,占用耕地面积1.23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7个,面积15.77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23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100%。
  4、 三道坝镇图斑53个,面积597.6亩,占耕地图斑面积37.18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37个,面积507.2亩,占用耕地面积24.98亩;新增建设用地16个,面积90.4亩,占用耕地面积12.2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13个,面积39.48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2.20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100%。
  5、 铁厂沟镇图斑51个,面积967.0亩,占耕地图斑面积209.23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20个,面积663.3亩,占用耕地面积122.32亩;新增建设用地31个,面积303.7亩,占用耕地面积86.92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27个,面积145.66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5.72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29.59%。
  6、 芦草沟乡图斑35个,面积453.5亩,占耕地图斑面积101.68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14个,面积264.5亩,占用耕地面积3.83亩;新增建设用地21个,面积189.0亩,占用耕地图斑面积97.89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20个,面积185.54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95.23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97.28%。
  7、 柏杨河乡图斑127个,面积6805.9亩,占耕地图斑面积50.88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57个,面积4459.6亩,占用耕地面积0.42亩;新增建设用地70个,面积2346.3亩,占用耕地图斑1个,面积50.46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62个,面积703.48亩,违法占用耕地图斑1个,面积26.43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52.38%。
  8、卡子湾片区图斑15个,面积436.2亩,未占耕地。其中五类用地图斑3个,面积60.4亩,未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12个,面积375.8亩,未占耕地。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4个,面积16.09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0%。
  9、米东南路片区图斑6个,面积223.7亩,未占耕地。其中五类用地图斑1个,面积9.5亩,未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5个,面积214.2亩,未占耕地。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1个,面积84.02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0%。
  10、地磅街道图斑16个,面积259.3亩,占耕地图斑面积89.93亩。其中五类用地图斑1个,面积5.1亩,未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15个,面积254.2亩,占用耕地图斑面积89.93亩。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12个,面积169.17亩,违法占用耕地图斑面积48.58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54.02%。
  11、石化街道图斑7个,面积38.4亩,未占耕地。其中五类用地图斑5个,面积25.0亩,未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2个,面积13.4亩,未占耕地。其中疑似违法建设用地2个,面积13.4亩,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0%。
  12、古牧地东路片区图斑1个,面积15.9亩,未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1个,面积15.9亩,未占用耕地。疑似违法建设用地1个,面积0.94亩,未占用耕地,疑似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0%。
  (二)整改工作安排。
  从2017年底,在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同时,要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各乡镇、片区(街道)同步开展疑似违法图斑的整改拆除工作,现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1、各乡镇、片区(街道)按照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必须于4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疑似违法图斑的拆除整改工作。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疑似违法图斑拆除前的案件查处工作。
  3、行政执法局、米东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能,全力配合各乡镇、片区(街道)做好疑似违法图斑的拆除工作。
  (三)工作责任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是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成果负总责,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向区政府负责。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违法案件立案率、结案率达到上级验收标准。并确保违法图斑拆除前完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3、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督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整改,以及协调市规划院出具各类信息、图纸,核定图斑的合法性认定及上报、汇总工作。
  4、国土、规划、农牧、环保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对设施农用地图斑性质进行共同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建立并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强整改查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约谈问责。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由区委、区人民政府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各乡镇、片区(街道)要认真学习领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整改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仍在15%以上,或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降到15%以下,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乡镇、片区(街道)相关领导要严肃问责。
  (三)及时上报数据。各乡镇、片区(街道)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资料,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数据,纸质文件须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卫片办。(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15109911399)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