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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米东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8-000067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8-09 04:24
名        称 关于调整米东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8〕31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调整米东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米东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萍副区长
  副组长:盛立荣卫计委主任
  
委员:谢永敬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杨霞机关工委书记
      李小兵司法局局长
      顾兴华民政局局长
      刘永春科技局局长
      李红艳财政局副局长
          朱宏经发委副主任
      杨德华油城公安分局政委
      蔡新军米东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阿不都热扎克·克热木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兵教育局副局长
          纪令海人社局副局长
          李忠范文体局副局长
          吾买尔·玉山民宗局副局长
          段克峰广电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周红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姜琪团委书记
      马梅妇联党组副书记、主席
      李晓林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车喜敬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马小梅古牧地镇副镇长
          张星长山子镇副镇长
          彭楠羊毛工镇副镇长
          何海霞三道坝镇副镇长
          李军铁厂沟镇副镇长
          赵斌柏杨河乡副乡长
          刘建萍芦草沟乡副乡长
      杨金文古牧地西路片区管委会主任
      钟凤萍卡子湾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琴米东南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毅古牧地东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贾国俊盛达东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雪勇地磅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晓洁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盛彬永祥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春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书记
      唐小宁疾控中心主任
  献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委,办公室主任由盛立荣(兼),工作人员:马国芬。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宣传中去,积极配合区献血办开展各项公益性活动,促进全区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全区医疗用血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成员如发生变动,由该单位人员自行替上,不再另行发文。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卫计委:承担区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起草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无偿献血计划文件及无偿献血表彰办法,负责组织有关无偿献血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实施;向有关部门提供无偿献血工作信息;对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组织采供机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及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血液相关知识的推广及健康教育工作;参与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工作,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财政局:负责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无偿献血工作的推广。
  发改委:对临床用血收取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宣传部:加强对学习宣传《献血法》及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将《献血法》及无偿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光荣,科学献血无损健康,报道无偿献血工作情况,评价宣传效果;电台、电视台将无偿献血工作列进日常计划,并给予免费宣传。
  司法局:把学习宣传《献血法》列入普法内容;会同卫生局制定无偿献血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计划,并承担普及任务。
  米东公安分局、油城公安分局:组织开展打击强迫卖血、非法组织卖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和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等犯罪活动;协助卫生部门维护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
  教育局:负责布置区内各大、中专院校献血生理知识及献血有关知识的教育,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和大、中学校健康教育计划;组织院校做好教师和学生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出表率。
  科技局:负责优先将与无偿献血和防止经血液传播疾病有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列入区重点科研计划。
  行政执法局:对流动采血车在街头定点停放和组织开展献血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利用相关设施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
  工会、共青团、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会会员、青少年、妇女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扩大无偿献血工作影响面;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帮助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等工作。
  红十字会:按照《献血法》的要求,协助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参与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做出的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事业。
  各乡(镇)、片区(街道):成立献血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相关工作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在辖区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区(村)民中组建无偿献血团队志愿者队伍。相关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献血法》及相关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按要求上报献血活动信息;按区献血办要求完成年度无偿献血任务的启动工作。
           
           
                             2018年4月16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