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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涉及米东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9-000025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9-19 04:50
名        称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涉及米东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9〕33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涉及米东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委、局、办,各单位:
  现将《乌鲁木齐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涉及米东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13日

乌鲁木齐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涉及米东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9〕72号)精神,现将涉及米东区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围绕市委确定的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推进“六个首府”工作思路,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为目标,着力释放稳定红利,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行成本,提升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
  1. 各乡镇(片区)、区属各部门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以外的建筑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投标,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牵头单位:区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片区),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2. 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乡镇(片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化工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部门、各乡镇(片区),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
  3. 精简优化流程,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 推行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税收征缴“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办理”。全区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即时办结。〔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加快水电气暖等服务领域改革
  5. 指导专营企业成立集用户申请、咨询、费用收缴于一体的客服中心,具备条件的,逐步实现网上受理。鼓励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气暖报装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牵头单位:区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来水公司、鑫泰燃气公司、热力公司等相关企业、区属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五)推进公安服务改革
  6. 依托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库等信息系统,进一步简化户籍业务办理证明材料,逐步推行户籍证明自助办理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牵头单位:米东公安分局、油城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六)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改革
  7. 巩固农村居民参保成果,集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扩大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人群参保。〔牵头单位:区社保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8. 有组织、成建制、多渠道转移安置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转移就业人员。〔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9. 将米东区公立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将符合条件的乡镇(片区)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社保分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片区),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七)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0. 实现医疗联合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1.按照自治区建设完善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要求,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和工作要求。鼓励建设覆盖区、乡镇(片区)、村(社区)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各乡镇(片区),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八)加快乌鲁木齐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2. 按照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编制市、区(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配合编制市区(县)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快推进各区属部门更多事项在平台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3.编制公布米东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4. 配合做好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对接,配合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九)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15. 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6. 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片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放管服”改革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突出问题,不断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活力,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反复抓,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决按照国家、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推动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片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协调、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加强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做到舍小利、顾大局,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任务,由牵头部门负总责,相关部门配合,调动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形成和衷共济、群策群力干事业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片区)、各部门要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影响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对作风不实、揽权不放、推进改革不力的人和事,切实加大问责力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坚韧不拔的意志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