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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xjmd000-2019-0000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1-04 13:04
名        称 米东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区 2016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米东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3月14日)

本年报是由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jmd.gov.cn)可查看本年报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米东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555号党政办公楼,邮编:831400,电话:0991-3314796。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米东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824条。其中更新米东新闻396条、市内新闻765条、国内新闻593条;视频报道栏目更新米东新闻视频链接239条,发布企业环评等公示公告22条;督促区各委办局、乡镇、片区(街道)发布部门信息共计1180条;更新政务微博629条。主动公开《米东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政府收入预算总表、2016年政府支出预算总表、2016年米东区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及各部门财政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6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纸质申请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要求,已在规定时限认真答复。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2016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

1、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较为薄弱。从总体上看,我区已基本建立起了政务公开的框架,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具体举措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认识程度的差异,政府个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发布停留在表层,信息公开的总体状况不平衡的问题。

2、个别单位、部门因为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力量较为薄弱,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3、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通过网站公开外,没有更多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造成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

今后,我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工作力度,加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力度,拓宽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