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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19-12-31 16:12 阅读

各区(县)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及兵团教育局所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于2020年1月13日结束,寒假时间自1月14日至2月14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于2020年于2月14日报到,2月17日正式上课,2020年7月3日放暑假。

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做好期末和节日各项工作。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规范作息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期末复习考试阶段,各学校严格执行自治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工作有关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量。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考试,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按规定做好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评价等工作。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给学生排名次。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课程改革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做好本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学业水平考试和数据录入等各项工作。要组织好年度考核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准备、广泛发扬民主,确保各项考核工作导向正确、过程透明、结果公正。要做好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提前谋划安排2020年预算排定的项目。在期末放假时,必须将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列入“告家长书”,将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列入期末工作计划,做到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困难学生家访全覆盖,资助政策落实全覆盖。各学校(单位)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氛围营造,在节日期间要认真做好老干部、老党员、离退休教师和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

(二)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和教育。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突出重点,提前周密安排部署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和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深挖细查整改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隐患。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要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学校医务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在建工程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检查整改。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会同卫生防疫部门有效监测和防控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食品安全。强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预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防传销、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烫伤烧伤、防滑冰溺水、防野外用火、防自然灾害、防触电、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签订假期学生安全责任书,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学生假期的安全监管责任。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确因需要要求继续实习的,班主任老师要协助家长和企业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责成企业落实对实习生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关注假期施工安全及财产安全。各学校(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24小时在岗规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每天17:00前,向市教育局值班室报告学校当天安全情况(电话:2956010)。各学校(单位)假期值班表(含值班电话)请于2019年1月13日前报市教育局维稳工作处。联系电话:2956092。寒假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经过批准方可外出;必须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完善应急预案,并严格控制外出人数和行程,确保学生安全。

(三)持续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要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抓实党员学习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学校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部署好所属各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寒假前开展一周教师集中学习,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要对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发现有违背师德的人和事要落实整改措施,并体现在年度考核中。

按照“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的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寒假契机,结合各学校(单位)实际提前谋划安排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各族师生的走动互动,推动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充分利用假期,组织教师开展家访活动,关注学生动态,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密切和谐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推动广大学生在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

(四)合理安排假期活动,确保师生文明过节舒心度假。

寒假期间,要确保师生休息好。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普通高中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在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可适当安排备考事宜。各学校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有违师德师风行为。各区(县)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的各种文化补习班、预科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和审批责任制。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可安排一定时间下企业调研,促进产教结合工作。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严格落实中小学“减负”相关要求,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假期作业量。

各中小学校、学生可以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开展自然、历史、科技、人文、冰雪运动等多种类型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教育学生文明自律,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好传统节日。要加强对学生文明出行、健康生活的指导。明确禁止学生参与赌博、迷信、邪教、非法宗教等活动。告诫学生远离不健康的书刊、影像,不进入营业性的歌舞厅、酒吧、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告诫学生远离黄赌毒,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

要加强近视防控教育。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自治区、市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意见要求,做好学生休假期间的护眼爱眼教育。指导家长为孩子制定假期作息时间表,早睡早起,不挑食;督促孩子不在吃饭、走路、躺卧、坐车时,及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下看书、写字、使用电子产品;督促孩子在读书写字时自觉保持“一尺一拳一寸”,不歪头、不扭曲身体。要精心布置好学生健身和护眼作业,要求做到坚持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每天使用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每使用15-20分钟休息远眺10分钟以上等。

(五)充分准备开学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培训、教育经费保障、隐患排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把握办学实际情况,认真规划安排,充分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教材教辅课前到位、校舍维修改造到位、宿舍食堂准备到位、教职工到岗到位。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学校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部署落实,在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时做好总结汇报。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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