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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20-0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10 11:55
名        称 米东区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发〔2020〕29号 主  题  词 东区 开展 第七 人口 普查 查的 的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20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乌政发〔20205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米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对我区区情区力的全面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准确把握我区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等方面趋势特征,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及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111日零时。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片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艰巨性,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片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米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各乡镇、片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辖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片区、社区(村)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三)加强人员保障。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稳定人口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片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依法普查,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强化质量控制。各乡镇、片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普查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各乡镇、片区、各部门要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研究制定普查宣传方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米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414


附件

米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马连营 副区长

副区长

:张胜国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人

沈建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于淼海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米东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杨德华 油城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支栓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自然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鞠胜海 发改委(工信局)党组副书记、主任(局长)

财政局(国资办)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

胡海钢 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

许志军 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新明 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小兵 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

储祥元 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114中党支部书记

韩志刚 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吾买尔江·玉山 民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统计局副局长

徐志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米东区管理部副主任

胡春娟 西路片区党工委书记

赵利斌 卡子湾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东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南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盛达东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石化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雪勇 地磅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马合买提·阿木提 永祥街片区管委会主任

马宏霞 古牧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宏君 长山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宏伟 羊毛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侯旭东 三道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晋江 铁厂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杰恩斯·马汗 柏杨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范敬巍 芦草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

领导小组负责米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局长薛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刘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各乡镇、片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选调至少2名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作为乡镇、片区人口普查指导员,具体协调、指导基层工作。

相关文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什么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