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自建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邀请公告
来源 | 征收办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11:02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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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征收部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二、建设项目名称:米东区自建房改造项目
三、需征范围:米东区自建房改造项目内涉及的房屋及附属物。
四、征收范围内房屋状况说明:米东区自建房改造项目内涉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依据规划要求确定征收量。
五、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费用支付依据和标准:
按照相关评估费用规定支付。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机构;
2、必须在乌鲁木齐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必须从事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七、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3、拟参与评估的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4、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
5、依法独立开展房屋评估业务的承诺书;
6、法人代表证明;
7、法人委托书。
八、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日下午17时
九、报名地点、方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稻香中路481号,米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303室。
联系人: 孟玉
联系电话:0991—3318726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