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 索 引 号 | xjmd022-2021-00000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13:22 |
| 名 称 | 米东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东区 统计局 开展 统计数据 质量自查 | |
| 来 源 | 统计局 | ||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根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统计局相关文件精神,米东区统计局于2月中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自查工作以“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形式开展。重点核查企业2019年和2020年两个年度是否规范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是否存在不达标入库、停产报数等情况;是否存在指令报数,代填代报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工业、能源、建筑业、投资、房地产、科技、劳资、服务业联网直报单位均在此次数据质量自查范围内。至3月上旬,共收集企业自查资料698份,占应查企业数的73%。
3月中旬,统计局各专业人员开始对企业实地抽查,共抽查各类企业专业报表116家(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反馈,对企业下发整改通知。
此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对于及时了解米东区企业实情、规范统计行为,防范统计数据风险、夯实基层统计基础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