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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2021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9-24 15:09 阅读

1、乌市第58中学

石化片区、金戈壁社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2、乌市第63中学

米东区中路以东,芦草沟河以南,北疆铁路支线以西,米东中路东五巷以北区域内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3、乌市第79中学

河滩路至喀什东路以东,米东南路南四巷至轻工业技术学院以南,米东南路南至喀什东路北至南四巷以西,喀什东路至米东南路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有固定房产人员的学龄子女,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4、乌市第84中学

河滩北路、米东南路以东,北疆铁路支线以南,东华南路、会展大道以西,河南路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有固定房产人员的学龄子女,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5、乌市第98中学

稻香南路至米东中路交汇处以东,古牧地中路至米东中路以南,米东中路以西片区内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6、乌市第99中学

古牧地镇东工村、西工村、太平渠村铁路以北片区,三道坝镇塔桥湾村、天生沟村、十二户东村、十二户西村、新庄子村、东滩村、头道坝村、大庄子村、二道坝村、工业区常驻户籍学龄少年,及周边域内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7、乌市第100中学

龙河中路以东,府前路至中颐南路以南,米东中路到芦草沟河至中颐南路以西,古牧地东(中)路以北片区;太平渠村铁路以南、纸板厂、菜园子村、园艺场村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8、乌市第102中学

河滩路至永顺街以东,永顺街至米东南路、米东中路东五巷以南,东华北路以西,米东南路东一巷、西三巷以北片区常住户籍的学龄儿童少年,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9、乌市第103中学

铁厂沟镇辖区内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西路以南区域、柏杨河乡玉希布早村的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0、乌市第104中学

乌市111小学、112小学和本校小学毕业生,三道坝镇三道坝小区、碱泉子村、西阴沟村、红星村、河南村、三道坝村、上三道坝村、四道坝村、韩家庄村、杜家庄村、皇宫村、阜丰公司和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1、乌市第105中学

乌市109小学和本校小学毕业生,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2、乌市第106中学:

初中部暂停招生。

13、乌市107中学:

古牧地镇西二渠村、下沙河村的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4、乌市第108中学

龙河南路以东,古牧地西路以南,稻香南路以西,永顺街至稻香南路以北片区常住户籍的学龄儿童少年,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15、乌市第114中学

上沙河一巷至广兴西街以东,龙河南路西一巷至振兴路、碱沟西路至上沙河一巷以南,龙河南路至永顺街以西,永顺街至龙河南路以北片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16、乌市第121中学

米东南路以东,米东南路东一巷以南,米东南路东二巷以西,辽源街(城北主干道)以北片区;河滩路以东,米东南路西三巷以南,米东南路至西四巷(自治区轻校路口)以西,米东南路西四巷至自治区轻校院南以北片区内的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17、乌市第122中学

米东区公务员小区、古牧地镇皇渠沿村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以及在米东区公务员小区、神华怡园小区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18、乌市第123中学

米东区中医院东侧道路以东,轮台东路以南,米东中路至芦草沟河以西,府前东路至中颐南路、芦草沟河至皇渠南路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及外地户籍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和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9、乌市第128中学

芦草沟乡人民庄子村2—6队,炭厂副业队,上述区域内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有固定房产人员的学龄子女,以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0、乌市第129中学

沙河中路至广兴西街以东,府前西路东至龙河中路西至沙河中路以南,龙河中路至龙河南路西一巷、振兴中路至碱沟西路、上沙河一巷至广兴西街以西,广兴西街至上沙河一巷、碱沟西路至振兴中路、龙河南路西一巷以北片区,以及上沙河1队—5队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和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的学龄子女。

21、乌市第140中学(原乌市114小学)

柏杨河乡辖区(玉希布早村、红柳村、梧桐窝子村除外)和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西路以北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及上述区域内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2、乌市第141中学(原乌市119小学)校址:东华北路155号

地磅片区卡子湾村片区常住户籍及周边符合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相关说明及要求:

1、具有米东区常住户籍且符合规定年龄(小学新生年满6.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2、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国办中小学,在保障不超过部颁班额标准(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情况下,按照以下顺序入学:(1)房户一致;(2)学区内户籍;(3)学区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若学校学位不足,由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国办中小学2021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各学校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采取多校联片、适度调整的办法,形成国办中小学2021年的实际招生学区。

3、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按照《米东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凡符合规定年龄(小学新生年满6.5周岁)的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在学校班额不超过部颁班额标准(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情况下,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米东区教育局依据其租住地址,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在米东区政府指定的27所国办学校就读,接收学校要妥善安排,不得将学生拒之门外,并与米东区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享受同班就读、同城待遇。

4、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20年8月米东区教育局印发的《米东区国办中小学校基本学区划分原则及办法(修订)》(米教函﹝2020﹞65号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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