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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xjmd000-2021-0000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16 14:47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东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职能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区发改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统筹协调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我区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乡镇(片区)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四)负责汇总分析我区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实施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承担我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五)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我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我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相关战略和重大政策;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

(六)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市财政、区财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我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我区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我区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我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九)负责我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我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我区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我区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拟订工业、大数据产业和信息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主要生产要素保障和供需平衡有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实施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市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工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十六)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参与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七)负责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节能监察工作。

(十八)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十九)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研发、生产;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及结构调整工作。

(二十)统筹推进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建立全社会大数据形成机制;统筹推动大数据库建设;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数据资源建设;组织协调社会应用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石化中鼎街1018号米东区政府综合办公楼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6884909

负责人:赵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