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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园林管理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xjmd000-2021-00003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09 16:13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园林管理局机构职能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东区 园林管理局 机构职能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区园林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园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园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权限内园林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三)组织实施园林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苗木的培育、养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四)负责园林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出预算内投资、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五)组织园林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园林人才队伍建设。

(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米东区稻香中路675号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352435

负责人:邵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