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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环境信访案件登记表

索  引  号 xjmd057-2022-0000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2-02-16 11:23
名        称 2022年1月环境信访案件登记表
文        号 主  题  词 2022 环境 信访案件 登记表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月环境信访案件登记表
序号 日期 投诉方式 投诉内容 污染 类型 经办人 处理结果 是否 回访
1 2022/1/14 12369(电话) 乌鲁木齐米东区明天小镇2期,反应水泥厂和中泰化学晚上排放异味,粉尘和噪声大,影响周围的居民正常休息。 噪声 陈长青范武军 经排查,明天小镇周边主要有中泰化学、米东热电厂、天山水泥等企业,异味投诉问题主要涉及中泰化学华泰重化工。针对投诉问题,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异味治理效果明显。为解决周边居民关于异味投诉的问题,督促企业在2017-2019年持续投资进行异味治理,采取设置防风扰流网、浓缩池喷雾吸收、上清液池无组织废气封闭吸收、二期渣场清理绿化等措施进行治理,2018年将3#渣浆浓缩池搬迁,使浓缩池与周边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明天小镇二期)由0.6公里增加至1.8公里外的区域。项目于2018年12月3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原浓缩池、清液池已完全停用,浓缩池内残余积水、电石渣全部回用完毕等。2019年继续督促企业根据废气治理评估报告进一步完善、优化废气治理设施,降低了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其中氨气和硫化氢分别降低79.77%和79.53%。对企业各项目工段逐一进行了现场排查,并对附近区域进行了巡查,均未发现刺鼻异味。检查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今后加大2家企业检查执法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加强帮扶指导,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 2022/1/14 12369(微信)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586号,中泰化学水泥厂半夜呛的我无法入睡,噪音从来没有解决过,不定时排放废气,冬天关着窗户都能把我呛醒,昨晚4点超级刺鼻!希望领导快快核查解决问题,来我家听听这个噪音! 噪声 陈长青范武军 经排查,明天小镇周边主要有中泰化学、米东热电厂、天山水泥等企业,异味投诉问题主要涉及中泰化学华泰重化工。针对投诉问题,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异味治理效果明显。为解决周边居民关于异味投诉的问题,督促企业在2017-2019年持续投资进行异味治理,采取设置防风扰流网、浓缩池喷雾吸收、上清液池无组织废气封闭吸收、二期渣场清理绿化等措施进行治理,2018年将3#渣浆浓缩池搬迁,使浓缩池与周边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明天小镇二期)由0.6公里增加至1.8公里外的区域。项目于2018年12月3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原浓缩池、清液池已完全停用,浓缩池内残余积水、电石渣全部回用完毕等。2019年继续督促企业根据废气治理评估报告进一步完善、优化废气治理设施,降低了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其中氨气和硫化氢分别降低79.77%和79.53%。对企业各项目工段逐一进行了现场排查,并对附近区域进行了巡查,均未发现刺鼻异味。检查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今后加大2家企业检查执法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加强帮扶指导,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3 2022/1/15 12369(微信)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河南路1807居民区开设烤漆房。 大气 孙献民王建华 2022年1月18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投诉人是汇兴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其反映的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阿特兰汽车维修店,该维修店正处在建设当中,喷漆房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并设置了专用烟道,符合环保要求,无废气排放投诉不属实。已要求维修店经营者在正式营业之前,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现场与投诉人电话联系告知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满意。
4 2022/1/19 12369(电话)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河南路1807有家在居民楼下待建的烤漆房,投诉人想咨询居民区到底能不能建烤漆房依据是什么,后期如果在烤漆过程中有致癌的物质又该怎么办,望相关部门能予以答复。 其他 孙献民王建华 2022年1月18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执法人员针对投诉人反映的烤漆房大气污染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处理,并将当时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2022年1月19日投诉人再次针对楼下能不能建烤漆房的问题要求环保局给予法律依据答复。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均没有针对此类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因此我局无法就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予以明确答复。且修理厂的环评属于豁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均没有针对居民楼下是否建设汽车修理此类问题相关的法律条款。因此我局无法就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予以明确答复。且汽车修理厂营业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环评属于豁免。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5 2022/1/20 12369(电话)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锦绣家园7号楼地下室供暖泵噪声较大,投诉几次仍然存在噪音问题。 噪声 孙跃东陈居龙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执法人员要求热力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前对换热站设备产生噪声进行降噪整改,同时对昼夜间噪声进行监测,12月2日,执法人员会同热力公司负责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场已完成整改,噪声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昼间43分贝、44分贝,夜间30分贝、33分贝),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12月21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分别走访锦绣家园1楼超市、园艺社区服务站,2楼马丽诊所,302室业主,均称整改后换热站噪声小了,对生活不造成影响。我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走访投诉人家里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对我局执法人员的工作给予肯定,但对换热站噪声扰民问题表示不满意。根据环境保护部涵(环涵【2011】88号),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的问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已多次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