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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xjmd000-2022-0000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28 20:46
名        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        号 主  题  词 第2029 答复
来        源 区人民政府

市城市管理局

对于关于提高乌鲁木齐垃圾分类及管理能力的建议已收悉我区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年来,区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投放分类桶34280个、驳运车591分类亭1460智能箱485套分类垃圾房652已覆盖城区305个针对15个精细化管理示范(村)社区的27个物业小区投放分类桶共计3329个、分类亭264座、智能箱57座、垃圾房65座制作安装公示栏69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类别等内容纳入重要宣传范畴,已组建指导员队伍805人,同步配发标志服(马甲、帽子、袖标)2000余套,指导并现场解答居民垃圾分类相关问题同时为提高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求分类指导员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严格在岗时间和纪律,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并现场解答居民垃圾分类相关问题,逐步提升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与支持。

(二)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并下发米东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清运方案、宣传方案、清运制度、考核细则,分片区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我区将积极督促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加大对片区(乡镇)、社区、物业、各区属各机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对不配合工作不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确保全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开。

(三)合理布局设施设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居民小区(村)、自建房片区、公共区域按小区规模、楼栋距离、人口数量、区域人流量、日产垃圾量等情况合理配置分类设备。定期安排专人对管辖片区进行巡查,检查设施设备摆放是否规范,指导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正确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否查缺补漏配齐配全分类容器同时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及收集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居住小区及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点合理规划布局,确保满足居民投放要求。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