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公开
  4. 生态环境分局
  5. 环评公示
  6. 正文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奕辉电器)

索  引  号 xjmd057-2022-0001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2-07-28 11:21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奕辉电器)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2022 28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电器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2年7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28日-2022年84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力成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3746号,

PVC全产业链及配套产业创业园8幢

新疆奕辉电气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博亚天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19.2万元),位于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3746号,购买PVC全产业链及配套产业创业园8幢厂房进行建设,项目计划在厂区内西北角拟增设1座喷塑房(200m2),并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二层耳房占地180m2)。喷塑房内新建1条喷塑生产线(静电喷涂+固化),并新增配套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对现状工程生产的环保型高低压开关柜壳体和箱式变电站外表面在厂内自行喷塑处理,项目建成后喷塑环保型高低压开关柜壳体5000套/a,箱式变电站200套/a。项目固化加热及冬季供暖均用电。

一、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滤芯二级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含汞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