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公示
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2-09-13 20: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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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15点30分左右,位于米东区小康路1999号恒大欢智谷小区建筑工地11#塔吊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将该起事故情况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了录入,并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魏强任组长,区纪委监委、米东公安分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古牧地镇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的米东区恒大欢智谷小区建筑工地“5.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认定该事故为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
在公示期间,对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33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