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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环境信访案件登记表

索  引  号 xjmd057-2023-0000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4-26 11:57
名        称 2023年3月环境信访案件登记表
文        号 主  题  词 2023 环境 信访案件 登记表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环境信访案件登记表
序号 日期 投诉方式 投诉内容 污染 类型 处理结果 是否 回访
1 2023/3/8 12369(微信)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区服务区声音大,污染严重。 噪声 2023年3月9日上午10:14分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接听电话听是环保局工作人员,直接挂断电话,多次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一直未接电话。因投诉人在平台上未说明具体地址,我分局无法现场处理。
2 2023/3/13 12369(微信) 米东区铁厂沟华杨煤场,长期污染环境严重请有关部门严查。 大气 2023年3月23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华杨煤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杨煤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东村碱泉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9MA786H5M8U。该煤场占地面积约50亩,主要从事煤炭采购、储存、销售工作,现场存放动力煤约(沫煤)1000吨,煤矸石约40万吨。由于土地性质原因该单位未建设封闭煤仓,且需要向米东区热电联产保供企业提供煤炭,目前要求在经营过程中采取覆盖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对煤场环境管理高度重视,近年始终保持违法行为高压打击态势。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杨煤场露天煤堆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处罚60800元;2021年对该单位煤场贮存煤炭未封闭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41040元;2022年6月9日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杨煤场未密闭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煤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于2022年6月28日正式立案。在后续行政处罚流程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杨煤场)在2022年7月6日已核准注销。此外,乌鲁木齐市生态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于2023年1月31日再次对该单位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2023年2月1日批准了相关立案程序,与此同时,对其产生扬尘的破碎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目前,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已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经查,该单位提供煤炭的电厂拥有合法的炉渣和粉煤灰填埋场,建立的门禁系统,相关记录齐全,暂未发现违规倾倒的情况;针对投诉人提出的煤场堆存炉渣的情况,将进一步核实调查。据了解投诉人和华杨煤场有经济纠纷,目前经侦部门正在侦办过程中。经调查,举报煤场扬尘污染情况属实,对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反馈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不满意(投诉人要求华杨煤场停产)。
3 2023/3/18 12369(微信) 乌石化将电厂粉煤灰承包给大红沟砖厂,露天排放!!!严重粉尘污染! 大气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大洪沟陶粒页岩矿位于米东区大洪沟,该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大红沟陶粒页岩矿综合利用炉渣、建筑垃圾及固体废弃物制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乌环评审〔2021〕13号),于2021年11月7日取得《综合利用炉渣、建筑垃圾及固体废弃物制砖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因建成投运的粉煤灰料仓出现破损坍塌,将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拉运来的粉煤灰临时露天堆存在厂区内,我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发了环境执法通知书(乌环执通【2023】MD013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乌环改决【2023】MD006号),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对米东区大洪沟陶粒页岩矿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对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表示基本满意。
4 2023/3/23 12369(微信) 乌市米东区古牧地镇东工村,例如7.8队太平路南五巷,这么违法加工厂,没人管吗? 1,民房自建房里的加工厂,手续合法吗?谁批准进入的?有无利益关系? 2,这里的加工厂无人监管,一些做家具的厂子有油漆海棉木材等易燃物,房里没有暖气甚至用煤和下角料海棉烧炉子加热,楼下厂子楼上住人,火灾隐患非常大,更危及隔壁邻居的生命财产 3,厂子里的易燃垃圾满屋满院,甚至倒入公共垃圾堆里烧毁,厂房里的机器声音影响非常大,周围居民苦不堪言! 4,上级来检查,村里通风报信,各家迅速关门,检查一走又继续,不了了之,2022年4月督导组进住乌鲁木齐市,据村民多次举报才去调查,当时现场查处搬离3家,其余的很多家都关门避查,监管部门不作为,督导组走后又开始,甚至更多的加工厂搬入到村里,令人叹为观止! 总结:村里环境脏乱差,噪音扰民,机械声音严重,拉货的大东小车混乱,安全隐患非常大,无人监管等问题,督导组都重点点名查处关注,为什么现在仍然问题严重? 其他 2023年3月23日米东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米环督办函〔2023〕7号)向古牧地镇政府下发督办单,古牧地镇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发现1家沙发维修点位于东工村南7巷,2022年12月搬至东工村,负责人为王多成,房东为张峰,厂房面积约700平方米,主要对沙发进行维修,无营业执照,该房屋已完成清洁燃煤取暖改造,未发现油漆和炉子。现场已要求沙发维修点立即停工并将设备搬离,目前已全部搬离完毕,该厂房为空置状态。古牧地镇将加强二三级网格对东工村周边区域的巡查工作,要求东工村后期做好长效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