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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马思科桥架、马思科装饰条、众帮兴火)

索  引  号 xjmd057-2023-0000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5-08 18:15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马思科桥架、马思科装饰条、众帮兴火)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2023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桥架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8日-2023512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万吨防火电缆桥架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盛达东路645号厂区内

新疆玛斯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利用建设单位原有的空置厂房进行建设,进一步将本厂生产的镀锌带钢深加工为电缆桥架,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万吨电缆桥架。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运营过程中切割、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两级“滤芯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烘干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一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外排。烘干固化炉产生的废气与烘干固化产生的废气一同进入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喷粉工序的粉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³;非甲烷总烃60mg/m³);烘干固化炉产生的烟尘、SO2、NOx执行《乌鲁木齐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标准限值;喷塑烘干固化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

年产1500万米装饰线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盛达东路645号厂区内

新疆玛思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本项目计划在原有的空置厂房(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00m2,)建设装饰线条生产线1条,建成后可年产1500万米装饰线条生产线。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运营期投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表2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和废手套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3

年产1万套装配式集装箱房屋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远景西路155号

新疆众帮兴火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835.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项目租赁新疆胜邦矿山液压设备有限公司,计划建设2条装配式集装箱房屋生产线,建成后可年生产10000套集装箱房屋。本项目不在厂区食宿。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①项目下料、打磨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喷粉工序设置在密闭的喷粉房内进行,喷粉粉尘经“两级滤芯除尘设备”处理后与打磨、下料粉尘共同进入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项目固化烘干工序、调漆、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和表9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③天然气固化炉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确保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环委办〔2020〕1号)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二氧化氯消毒,确保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米东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米东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管理,避免宠物其处于饥饿状态,医院室内各科 室的四周墙体及吊顶均安装隔音板(厚度不低于10mm)来隔声,使用隔音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漆桶、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