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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未来路建设)

索  引  号 xjmd057-2023-0000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5-18 19:13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未来路建设)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2023 18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未来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18日-2023524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处理5万吨新型环保防腐建材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远景西路155号新疆胜邦矿山液压设备有限公司院内

新疆未来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建设1条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5万吨新型环保防腐建材,项目租赁新疆胜邦矿山液压设备有限公司1栋现有钢结构厂房引进相应的生产设备进行生产。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废气污染主要包括建设期的粉尘污染和营运期为金属铸件表面处理过程中处理槽挥发的极少量酸性气体(主要为柠檬酸和酒石酸),施工期粉尘污染防治根据《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施工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做到“五个百分百”,管道开挖、车辆运输、土方回填及地表平整时及时做到洒水降尘,同时合理规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施工期环境管理满足《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中的相关要求;运营期酸洗气体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并采取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除油除锈、防腐槽槽渣、废槽液、污泥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