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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鼎好装饰、河道治理、普瑞时代)

索  引  号 xjmd057-2023-00006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5-30 16:17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鼎好装饰、河道治理、普瑞时代)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2023 30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河道 治理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5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30日-202365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喷塑 15 万平方米建筑装饰板材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西路3903号

新疆鼎好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总投资15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项目租赁冯旭、谭留海(私人共有)闲置生产车间,建设全自动2米线速标塑粉全封闭整体涂装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年产建筑装饰板材15万平方米。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下料、机加工、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喷塑烘干固化室前端全封闭廊道和喷塑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塑喷粉室前端全封闭廊道、喷塑烘干固化室前端全封闭廊道及喷漆、喷塑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DA00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排放口(DA00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无组织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

米东区水磨河羊毛工镇羊毛工村至卧龙岗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羊毛工,起点为老龙河现状已建四向闸,终点为卧龙岗水库上游老河道,起点:东经87°35′18.220″,北纬44°08′41.281″

终点:东经87°38′12.261″,北纬44°12′17.023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

新疆金辰永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项目治理河道现状功能以行洪为主,工程建成后可提高水磨河流域的防洪能力,对水磨河地表水环境有一定提升作用,防洪堤的建设可减轻农业污染源对水磨河的影响。项目工程起点为老龙河现状已建四向闸,终点为卧龙岗水库上游老河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式防洪堤13.322km(其中左岸6.661km,右岸6.661km)、分洪闸 4 座、桥涵17座。治理河道全段清淤,经比选方案确定分洪渠是沿现有河床修建,上段为混凝土浇筑的梯形渠道4.780、矩形渠道 3.348km,下段5.194km位于卧龙岗水库下游处,地下水位较高,渠道沿线基础为淤泥,渠道左岸部分水稻田灌溉退水要进入到下游渠道,因此下段为生态网格式渠道(采用 30cm 厚格网式形式,底部设置 100cm 厚砂砾石垫层)。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做到“五个百分百”,管道开挖、车辆运输、土方回填及地表平整时及时做到洒水降尘,其中管道开挖采用喷雾降尘机湿式作业,同时合理规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分洪渠修建使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搅拌。生产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中的相关要求;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现场周围及施工材料加工处设置围挡,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使用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各个进场路口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提醒 来往车辆减速慢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噪声敏感点附近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作业区采用移动式隔音屏,夜间22:00至凌晨6:00及午休时间13:30~15:30禁止在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同时在沿线居民区张贴告示,告知工程施工时间段。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基坑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项目区周边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当地村镇排水管网,同时施工现场设置2座移动式环保公厕不外排。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现场周围及施工材料加工处设置围挡,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使用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各个进场路口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提醒 来往车辆减速慢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噪声敏感点附近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作业区采用移动式隔音屏,夜间22:00至凌晨6:00及午休时间13:30~15:30禁止在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同时在沿线居民区张贴告示,告知工程施工时间段。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废物的堆放处置执行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3

年产6万平方米节能环保型外墙保温板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盛达西路2899号新疆格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内

新疆普瑞时代节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总投资5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项目租用新疆格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建设2条节能环保型外墙保温板生产线。项目将水泥、砂子、乳胶粉、土纤维、纤维素等物料经加水混合搅拌后同岩棉、苯板、挤塑板、云句板等复合生产节能环保型外墙保温板,其中1#生产线生产以苯板、挤塑板、云句板、岩棉为复合材料的节能环保型外墙保温板,2#生产线仅生产以岩棉为复合材料的节能环保外墙保温板,年产节能环保型外墙保温板6万平方米。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上料工序、干粉混合搅拌工序、打孔工序等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仓经脉冲布袋除尘后经筒仓顶部呼吸口排放至车间内,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