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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xjmd057-2023-0001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10-08 14:19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东区 2023 10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10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8日-20231012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万吨市政装饰高频异型管技改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南路1888号

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明瑞科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8087.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本项目在厂区预留用地内建设完成1栋制管车间(内含8条制管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包括:办公室、机修室、配电室、装配区、食堂、装配区、管库、模具室、五金库房。年产15万吨市政装饰高频异型管。

项目工艺:外购带钢原料开卷→冷轧→裁剪→高频焊接→定尺成型(切割)。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工作。焊接、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烟尘经16个四面封闭钢制集气罩收集,通过密闭管道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冷轧工序产生的油雾经1个四面封闭钢制集气罩收集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3中的相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4中的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正常生产时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非生产期作为清洁下水排空,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加强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区所有生产工序均须置于车间内进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及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项目区废液压油、废轧制油(乳化油)、废机油、废油桶等作为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该类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储存容器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标准,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需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范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