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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生 暖民心】乌鲁木齐市今年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24-05-21 10:05 阅读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今年,乌鲁木齐市等自治区部分统筹地区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按照7.5%(不含生育保险)执行。

5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的统筹地区分别为自治区本级和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执行时间从今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在阶段性降费执行一年到期后,明年各统筹地区将全部恢复至原缴费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并按一定比例缴纳,各统筹地区缴纳比例不等,而职工个人则以本人工资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022年3月1日起,自治区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超过7.5%,并且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平均支付水平高于15个月的统筹地区,开始执行一年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至7.5%。2023年3月,自治区本级和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继续执行一年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至7.5%,明显减轻了企业负担,对助力稳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会不会影响个人医保待遇?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韩宏才介绍,这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和医保待遇。医疗保险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下调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并不是随意调整,而是经过严密的制度设计和测算。

韩宏才说,此次执行阶段性降费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运行平稳,收支平衡,形成较稳定的基金结余,较强的支撑能力为降低医保单位缴费率提供了条件,降低费率对统筹基金影响很小,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不论缴费率如何调整,医保部门都会按照现行的门诊和住院政策为参保者落实待遇。

降低费率可明显减轻企业负担。据了解,该政策执行以来累计为企业减负33.07亿元。同时,降低费率还可以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目前,自治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调整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叠加降低缴费率政策,累计已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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