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古牧地东路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 | 古牧地东路街道 | 发布时间 | 2025-06-18 18:06 | 阅读 |
---|
米东区古牧地东路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填报单位:米东区古牧地东路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及电话:李东,13639906639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权力类型 | 检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检查标准 | 检查频次上限 | 备注 |
1 | 米东区古牧地街道办事处 | 行政检查 |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 、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
1遵守消防安全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2.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3.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4.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