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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街道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单

来源 南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5-11-04 13:11 阅读


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单

 

填报单位:米东区南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

类别

单位名称

备注

行政执法机关

米东区南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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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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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的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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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是否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是根据该单位是否有行政检查事项确认的,政检查事项既包括权责清单中权力类型为行政检查的事项,也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过程性行为的事项;

2.确认无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单位,在单位名称处填,并在填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3.确认为授权组织的,需另附具体法律法规的名称及法条内容;

4.未签订委托书或委托书未公布的不得列入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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