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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米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9-10 18:09 阅读

2025年9月10日,米东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米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米政发规20252号)。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第二条第三款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的安排和发放应考虑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补助和补贴标准可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费保障机制,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员队伍,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调解力量。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调动我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结构及主要内容概述

《米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适用范围、矛盾纠纷等级评定及补贴标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领取程序、申领补贴提交材料及要求、工作要求。

四、重点规定

一、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适用范围

(一)发放对象。发放对象包括本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依法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从事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二)补贴案件。发放补贴的案件是指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调解文书要素齐全、档案制作规范的民间纠纷调解案件。

二、矛盾纠纷等级评定及补贴标准

1.简易纠纷每件补贴30元。简易纠纷是指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达成口头调解协议,不需要制作书面协议的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婚姻、邻里、合同、房屋、宅基地、赔偿等民间纠纷,不需要调查取证、经当场现场调解即可化解。简易纠纷以登记台帐或登记表为依据。

2.一般纠纷每件补贴80元。一般纠纷是指介于简易纠纷和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之间,需要制作调解协议的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婚姻、邻里、合同、房屋、宅基地、赔偿等一般性民间纠纷,调解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的。一般纠纷以登记台帐和调解协议为依据。

3.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每件补贴150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是指在本辖区有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可能因矛盾纠纷激化引起一方当事人自杀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需要制作调解协议的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以登记台帐、调解协议及当地影响程度为依据。

4.特大矛盾纠纷每件补贴300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特大矛盾纠纷。

1多次或多人到自治区上访或进京上访,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

(2)历史积案和信访积案;

(3)在辖区内涉及面广有重大社会影响且涉及20人以上的群众性矛盾纠纷;

4涉及诉调、检调、访调及警调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5)区政府领导交办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分类可参照上述分类执行。

三、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领取程序

填报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由各调解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申请表。

(二)审定。人民调解员申领案件补贴,一般由司法所对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实、统计造册,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再报司法局进行审批。

(三)发放。对于审定通过的,应当及时发放补贴。补贴周期可按月、季、年为单位统一发放。

(四)领取。补贴可以由人民调解员直接领取,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员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设立单位代为领取。相关单位代为领取后,应当及时足额发放给人民调解员本人,不得拒付、克扣、拖延。

四、申领补贴提交材料及要求

申领补贴材料

人民调解员申领补贴时,应提交调解卷宗材料卷宗材料应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发通〔2010〕239号)规定的调解文书卷宗标准进行制作,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人民调解书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4.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

5.调解笔录

6.人民调解协议书或者口头协议书登记表

7.回访记录

8.卷宗情况说明

9.卷宗封底

对于简易纠纷案件可以只登记不立卷

咨询单位:米东区司法局

电话:0991-3352575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米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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