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东区教师职称评审最终结果信息的情况说明
| 来源 | 米东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 | 2025-12-03 20:12 | 阅读 |
|---|
关于米东区教师职称评审最终结果信息的
情况说明
为明确我区中小学、幼儿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执行依据
米东区中小学、幼儿园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2号等文件规定开展。
二、工作流程
1. 由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完成校内报名、公开评选、结果公示、政审,同时逐项审核申报材料。
2. 材料审核通过后,经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市教育局或市人社局依次上报至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3. 经专家评审通过人员,由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网站统一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及任职资格文件。
三、特别说明
米东区不具备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及任职资格公布的权限。
米东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