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严禁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徒步、探险、露营等活动的 通告》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筑牢辖区野外安全防线,防范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失联遇险、森林火灾、生态破坏等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与区域生态安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完成《关于严禁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徒步、探险、露营等活动的通告》。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吸纳合理意见优化完善通告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材料
《关于严禁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徒步、探险、露营等活动的通告》
二、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公告在政府官网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提交的意见建议不予受理。
三、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群众可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米东区文旅局指定邮箱,反馈时请注明意见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信息,以便沟通核实。
邮箱地址:971217526@qq.com
四、有关说明
1.各界可围绕禁入管控范围、违规行为界定、法律责任、举报机制、实操管理等方面客观提出修改意见;
2.我局将对全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统一梳理汇总、研究研判,对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的内容吸纳进通告文稿;
3.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仅为文稿完善环节,不代表通告最终正式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严禁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徒步、探险、露营等活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米东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