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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决策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与管理,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213

二、征集范围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反馈建议方式

社会公众如有事项建议,请按照以下方式反馈,并在邮件主题或者信函封面注明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一)电子邮箱mdqsfj_0805@qq.com

(二)信函邮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司法局2-39室,联系电话:0991-3352575,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555号邮编:831400

(三)依法不予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请不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并请在纸质版材料中注明不予公开的依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司法局

2026年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