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 | xjmd000-2026-00009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16:12 |
| 名 称 | 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工业和信息化局 机构职能 | |
| 来 源 | 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产业政策,拟订我区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和供需平衡有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行业专项规划;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权限内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六)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市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工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协调推进专精特新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落实工业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工信局开展工业节能检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参与与招商引资有关的会展、推介工作。
(十一)牵头指导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米东区府前中路555号党政办公楼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30(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6820530
负责人:孙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