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东区人民政府“区长企业接待日” 相关事宜的公告
| 来源 | 米东区发展改革委(国动办<人防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时间 | 2026-09-08 10: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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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米东区人民政府“区长企业接待日”
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米东区“区长企业接待日”公告如下,欢迎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四个星期三,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接待地点
米东区人民政府会议室
三、接待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商会、行业协会
四、接待内容
(一)受理事项
1.政策落实类。补贴资金兑现、审批流程简化、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堵点等相关诉求;
2.要素保障类。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审批、用水用电用气保障、融资贷款、用工招工等实际困难;
3.项目推进类。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验收、投产过程中需跨部门协调的问题,及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程中的各类堵点;
4.营商环境类。涉企执法不规范、检查过多过频、政务服务效率低下等影响企业经营的问题;
5.意见建议类。对米东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政企沟通机制优化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已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仲裁流程的事项;
2.已由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受理或已办结的事项;
3.已列入区级以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的事项;
4.无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实事、理由和诉求的事项;
5.匿名的意见建议或诉求申请的事项;
6.涉及个人恩怨、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事项等。
五、参与方式
可通过电话、现场直接参与,预约时需提供诉求事项及相关佐证材料。
1.咨询电话:0991-3311933。
2.现场预约:米东区发展改革委811室。
米东区发改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待,并提前告知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米东区发展改革委
(国动办<人防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