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米东区“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 来源 | 米东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 2026-10-21 16:10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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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米东区“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为规范2025年中央第十一批防灾救灾资金使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一批)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6〕5号)和自治区农业厅《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使用方案》(新农办牧函〔2026〕12号)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米东区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但受行情、气候、土地资源等因素影响,饲草料需求不断增加,由于饲草料价格波动较大,饲草料供应不稳定,为及时应对冬季降温极端天气,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市级拟实施防灾减灾饲草料补贴,以减轻养殖户负担,稳定畜牧业发展。
二、资金使用方向
防灾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养殖场(户)、防灾饲草料库等主体购买、调运越冬饲草料。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
米东区范围内,2025年11月7日-2026年2月3日之间购买饲草料的农牧户、牛羊等家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企业)、草畜联营合作社、防灾饲草料储备库运行管护单位等。
(二)补助标准
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储备补助标准。米东区防灾饲草料补贴共计102万元,购买调运储备防灾饲料不少于0.85万吨,每吨补助不高于120元,与“粮改饲”、“2025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不重复补贴。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补助方式
各申报主体自接到通知后,向所在乡镇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由乡镇对养殖情况及饲草料储备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初审,填写汇总表,并在属地乡镇公示不少于7天,汇总表及公示结果加盖公章扫描后随佐证资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乡镇人员进行验收,纪检人员对资料或现场进行抽查。区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对通过验收符合拨款条件的主体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区财政局递交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二)申报所需材料
养殖场(合作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与防疫平台、拨款信息一致)、无纸化防疫平台记录、饲草料购买证明(如发票或磅房加盖公章的磅单等)、养殖规模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
资金发放:按照财政要求,通过一卡通或其他方式发放补贴。
监督机制: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各乡镇核实养殖情况并核对申报材料,区农业农村局对资料严格检查,防止虚报、冒领等行为。
六、绩效评估
补贴资金发放后对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掌握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七、相关要求
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各乡镇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审核申报主体养殖及提供材料真实性,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报送材料汇总审核,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支付补贴资金。
做好培训宣传。区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文件等方式宣传补贴政策,项目结束后要总结成功模式,挖掘工作亮点,为稳定畜牧业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