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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生态宣教科,信息中心

机构名称 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生态宣教科,信息中心
科室领导 马蓓
办公电话 0991-6331600,0991-6331566
机构职能 生态宣教科,负责全区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壤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参与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审查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开展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政策成效评估;参与项目的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根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生态保护规划,划定米东区生态保护红线职责。宣传贯彻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与计划;负责信息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监督自动监控系统及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建设及稳定运行。负责牵头拟定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管理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周报、月报、年报的撰写。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